新北市一名程姓男子與女同學小花(化名)先前是情侶關係,沒想到他某次不顧小花的意
願,趁著熟睡時性侵逞慾,被分手後心有不甘,更是在學校內散佈交往時小花所拍的私密
照,氣得小花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照3罪嫌,判他有期徒刑1年9月、拘役20天,
高院也駁回了程男的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程男與小花是某間大學的同學,2人也曾是情侶關係,交往了好一陣子
。不過,2022年3月間,程男想要發生性關係,小花則是明確拒絕,怎料他仍舊趁著小花
熟睡之際動手侵犯。
當下小花被嚇醒,但一時無法反應,只能繼續裝睡,且因為這件事情,2人感情破裂,小
花也提出了分手。程男被提分手後心有不甘,竟將與小花交往期間拍攝的性愛私密照印出
來,並且擺放在學校研究室的門口,導致小花的私密影像全被看光光。
程男的惡行還不只一宗,先前還利用班級代表替同學服務的機會,偷偷拆開小花信封、並
且拿2人交往時的照片掉包。
小花對於程男的種種行徑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提告。而在警方上門搜索時,還在程男的電
腦、雲端硬碟當中發現小花的私密照,讓小花感到十分驚恐、焦慮及難過,深怕私密照會
被再散佈。
新北地院審酌,雖然程男坦承犯行,但對於小花的身心已造成嚴重創傷與影響,且小花不
願和解、也不同意給予緩刑,因此最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以及依照
以他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3月有期徒刑,還有以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處拘役20
天。
程男對此不服,提起上訴,主張自己對犯行坦承不諱,已知所悔悟,也有意願和解、彌補
對小花造成的傷害,之後不會再犯,請求從輕量刑。不過程男的上訴仍舊被駁回,乘機性
交的部分仍可上訴,其餘罪行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