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網民本周二(2日)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中以匿名發文,表示自己與丈夫育有3名子女,惟丈夫種種行為令婚姻亮起紅燈,先是偷走所有現金和其所有值錢物品轉售,再以其名義借貸,令她和家人欠下債務,甚至在家中吸毒,令子女出現後遺症。這些行為令她忍無可忍,決定單方面向丈夫提出離婚,目前夫婦倆正在分居。她和子女正申請綜援和租住劏房,形容居住環境非常惡劣,有老鼠和蟑螂,家具「溶溶爛爛」,附近又有「蠱惑仔成日打交」,丈夫仍每天上門騷擾要求幫忙借錢。
事主稱,早前她以5人家庭名義申請公屋,近日獲首派粉嶺雍盛苑雍萃閣單位。她對獲派單位感到滿意,亦打算立即接受,以盡快脫離丈夫的魔掌和劏房環境,惟最近法庭才接納二人的離婚申請,她和丈夫才剛收到申請離婚編號,令她未能把丈夫除名。由於數天後就要去睇樓,她擔心申請將丈夫除名會令她失去單位,遂詢問網民:
「驚啲程序搞好耐,唔知會唔會搞到冇咗間屋?我係諗住照要,因為真係好需要間屋,係想查詢吓有冇人試過咁樣嘅情況下去甩名要搞幾耐,同埋要點做。」
事主又指,如能順利除名會立即入伙,但擔心單位沒有地板,而她又沒有資金裝修,屆時只能帶著床褥和衣物遷入單位。
隱瞞辦離婚成功「上樓」被判監
翻查資料,曾有一名公屋申請人在2018年向房屋署遞交的一份入住公屋聲明中,申報其婚姻狀況為已婚,並於當日完成入伙手續。其後經調查揭發,他事實上在遞交公屋聲明期間正辦理離婚,他刻意隱瞞其婚姻狀況以藉此獲配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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