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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十年(1721年)編成的《思州府志》載“海椒,俗名辣火,土苗用以代鹽”。
這是辣椒最早用於食用的記載,在全國的方誌中,只有康熙十年(1671年)的浙江《山陰縣誌》和康熙二十三年(1684 年)的湖南《邵陽縣誌》中提及辣椒,且比貴州的《思州府志》要早,但是這兩處記載皆未言明辣椒可以食用,因此中國現存最早的食用辣椒記載,即是《思州府志》。這段記載中還提到兩個非常重要的信息,一是辣椒的食用是“代鹽”的無奈之舉;二是食用辣椒是從土民和苗民中首先流行起來的。
康熙年間田雯《黔書》捲上:“當其(鹽)匱也。代之以狗椒。椒之性辛,辛以代鹹,只逛夫舌耳,非正味也”(此處“狗椒”即辣椒)。
這裏補充說明了辣椒食用的背景是缺乏食鹽。
廣東人近水多新鮮野食,係唔會無啦啦走去食辣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