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睇咩情況,有太多可能性
如果兩邊都冇明顯傷痕/見紅,警犬拉哂兩邊之後通常都會兇哂兩邊一係一齊和解,一係夾埋劣政屍兩邊都告哂
都有可能係一邊有輕傷,另一邊冇,咁咪告一邊傷人,告另一邊公眾地方打架
好啦,咁假設其中一方堅持唔肯
和解,警犬可能淨係告一邊,都有可能告哂雙方,咁就要睇下畀唔畀保釋(唔畀保釋即係代表要還柙,開始還柙)
*呢一度講嘅
和解多數會簡單啲(之後會有複雜啲嘅和解),警犬隨時唔落charge就放人走
基本上你唔係嚴重傷人、打死人,任你個底花到好似劉馬車咁都應該肯畀你保釋
保釋期間好大機會要定時定候去狗屋報到,你唔報到即係踢保,咁警犬就要選擇即時送你上庭或者要撤控(撤完控都可以日後再拉返)
然後你由畀警犬咬完、落charge 、報到…etc一路去到上庭見官之前一刻,成個過程當中,你都可以要求同對方和解;當然前提係要對方都肯,否則都係嘥氣
都聽過有另一種複雜啲嘅和解,幾時會用呢種方法我唔係太熟,最近好似用喺休班警身上用得比較多

即係就算雙方肯和解都好,警犬/劣政屍都會不提證供起訴,然後照送你上庭,不過個官會叫你下次唔好再犯,今次畀個機會你,只要你特定時間內唔好再犯事就唔會留案底,否則兩罪俱罰加留案底(好似係)
補充,以上呢種情況係冇留案底嘅守行為,只要冇其他案底就可以出到良民證;有另一種守行為係會留案底,不過呢度唔講啦
咁當然凡事都有例外嘅
假設你同個官二代喺街上打架,警犬可能淨係告你,唔告佢


而家共狗治港就係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