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警馮保羅供稱拘捕黃振強時曾「撳」其頭及腳 導致身上有瘀傷 稱黃事隔三年「經歷內心釋放」誠心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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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20:46:17
《反恐條例》首案今(14日)在高院踏入第33日審訊,其中四名被告被指為「屠龍小隊」隊員,另外兩名被告被指為涉製造軍火的同謀者吳智鴻隊隊員,串謀12.8以軍火殺警計劃。現隸屬國安處、時任「O記」偵緝警署警長馮保羅接受辯方盤問下稱,在拘捕「屠龍」隊長黃振強時,黃撲向警察,有同事遂「用環抱式捉住佢」等,黃大力掙扎,馮亦有一同「撳」黃的頭及腳,否認曾毆打黃。

馮保羅及後在盤問下指,不排除在制伏黃的行動導致黃身上有瘀傷,當時屬「電光火石」。代表被告李家田的辯方再指,馮在拘捕李時,其同事曾對李施行水刑,「因為你哋發覺打到黃振強傷勢咁重⋯⋯所以改變策略」?馮表示不同意。

代表劉佩凝的辯方則關注,馮保羅是否認為黃振強捏造事實誣告警務人員?馮稱:「係」。辯方提到,馮曾在2023年與黃會面。馮指與黃會面時不知道黃曾投訴被他毆打,而黃在會面中「誠心悔過」,強調事隔三年,「佢(黃)會經歷過佢內心嘅釋放、認罪,我哋唔可以抹煞呢樣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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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20:47:04
2024-06-14 20:49:01
本案設9人陪審團,案件今(14日)在高院踏入第33日審訊。控方傳召現隸屬國安處、時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A2-2隊偵緝警署警長馮保羅出庭接受辯方的盤問。

代表李家田的辯方大律師大林芷瑩盤問時,關注A2-2隊在拘捕黃振強時是否有使用武力。馮保羅確認,當時隊伍進入灣仔一單位,向身處房內的黃振強表明身分後,黃作出「撲向我哋嘅動作」,負責拘捕黃的警員5828「用環抱式捉住佢」,黃當時「好大掙扎⋯⋯用腳踢,試圖衝擊同事」,他們遂「 撳」黃的頭及腳,以「攬住嘅形式」控制黃,「當刻比較混亂」,在成功「捉住」黃後,黃就冷靜下來,不再掙扎,整個過程歷時逾兩分鐘。

林芷瑩問及,除了5828外,馮保羅與其他同事有否與黃振強有身體接觸。馮指有,稱黃「太大力⋯⋯佢嘅反抗好激烈」,故他與8561、5820和5828一同「 撳」黃。林追問8561的行為,馮指「講唔到啦,因為太電光火石」,林再問5820的行為,馮也指「都講唔到」。馮表示,在控制黃振強後、離開該單位前,他們沒有以武力對待黃。

林芷瑩關注,馮保羅是否知道黃振強曾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在被捕時遭受威逼利誘、武力對待,「被拘捕嘅時候被4至5名不知名便衣警員毆打,下半身多處瘀傷,嘴部左邊臉頰擦傷」,以及其後在被押送到警署的警車上,同一夥警員用言語威嚇誘使作出招認。馮指不知道,但不同意黃上述投訴。

林芷瑩展示黃振強的傷勢照片,顯示他臉部、腳等傷勢。馮觀看照片後,不同意傷勢由毆打造成。黃振強早前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在接受辯方盤問下指,在灣仔「安全屋」的房內被捕時,曾遭警方武力對待,包括被手掌拍臉和身體被警棍擊中,過程持續10至15分鐘。

林芷瑩再問及馮保羅於2020年6月11日拘捕李家田的行動,馮供稱當日進入李住所的電腦房,發現李在睡覺,其同事6314叫醒李,並施行警誡,馮留意到李與6314對話,但他沒有聆聽整個過程,當時正觀察其他同事的工作。馮指6314為資深探員,故當時沒有干預6314如何處理警員記事冊,他不知道李家田有否作出警誡下的招認,以及有否在記事冊上簽署。

林芷瑩指出,李家田當日受到調查隊伍的「打、嚇、氹」,才在6314的記事冊上簽名確認警誡下的招認,馮否認。林續指,5人、包括馮和6314,在找到李家田後,將當時坐在藍色電腦椅的李上手扣,再用電腦椅將李推進廁所掌摑及拳打腳踢,逼他回答有關槍的下落,襲擊過程維持30至45分鐘,其間馮曾問李,「肯講未啊,依家我哋畀機會你,黃振強已經篤到你應一應」。

林芷瑩再指,當時另一名警察對李施行「水刑」,6314有份參與,其間馮保羅對李家田稱「你知唔知依啲係恐怖份子?我而家喺度殺咗你都冇問題,就喺出面搵棵樹吊死你都得」,6314亦曾出言恐嚇「你係咪想玩滾水淥啫啫(陰莖)」。此外,馮又曾將手槍按在李的手心,聲稱「我可以話你搶槍,喺度開槍啪咗你都仲得」,並說「同樣嘅情況可以出現喺你阿媽身上」,當時李母同在住所內。5人並逼使李記住不同人物的代號等,及教導李槍械的專用名詞。馮更着李記着一篇事件的大綱,如李表現良好,可獲得保釋,李遂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說出5人給予的版本。

馮保羅一概否認曾作出上述的「打、嚇、氹」,並指記得發現李家田時,李當時並非坐在藍色電腦椅上,而是另一張電腦椅。

林芷瑩質問,馮保羅和其他警察用水刑的原因,是「因為你哋發覺打到黃振強傷勢咁重⋯⋯所以改變策略」?馮表示不同意。林又問「點解打肚⋯⋯你知道打肚唔會咁有痕跡」?馮亦不同意。

林芷瑩並指,李家田於當天被困廁所,無法監察重點搜查隊的搜屋過程,而調查隊伍有人指示重點搜查隊的督察不要搜查該廁所。馮亦一律否認。

另外,代表劉佩凝的辯方大律師馬維騉盤問時關注,馮保羅曾處理污點證人的案件,面對犯罪組織的首腦時,馮會小心處理,因首腦可能推卸責任,透過指責下屬、任控方證人,以換取折扣?馮同意。

馬維騉亦關注黃振強投訴被捕時遭受毆打,馮保羅是否認為黃捏造事實誣告警務人員?馮稱:「係」,不過表示他不排除在制伏黃時導致黃身上有瘀傷,重申當時屬「電光火石」,黃撲向他們、「力度好大」。

馬維騉遂問,黃振強被捕後,馮保羅曾在2023年5月接見他。馮表示如果當時他知道黃曾投訴,會認為自己不適合接見黃。馬詢問假設當時他知道黃「作故仔」、「屈警察」,會否重新評估黃?馮表示接見黃時,已距離黃被捕約三年,「佢會經歷過佢內心嘅釋放、認罪,我哋唔可以抹煞呢樣嘢」,強調黃在2023年與他的首次會面中,「佢想向我哋誠心悔過⋯⋯想認罪,甚至想做控方證人」。

馬維騉續指,黃振強曾去信律政司,與律政司「討價還價」、作「認罪協商」,馮保羅表示他知道此事,但沒有仔細了解當中內情。
2024-06-14 20: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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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分佢平民定休班恐怖份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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