袴田巖被控在1966年殺死任職的味噌工廠老闆橋本藤雄、橋本藤雄的妻子,以及兩人的長男和次女,1968年被以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
他原先否認犯案,但隨後認罪。他之後宣稱在審訊期間遭到警方嚴刑逼供,迫不得已認罪。
袴田巖嘗試撤銷自白但無效,日本最高法院1980年確定他的死刑判決。
經過多年纏訟,靜岡地方法院認為當年證據恐有偽造的可能性,於2014年決定再審此案,並將袴田巖釋放。他在死牢中服刑了48年。
東京高等法院4年後推翻地院判決,案子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2020年發回高院重審。
袴田巖被定罪的關鍵證據是多件沾有血跡的衣物,是在案發超過1年後才在味噌桶裡被發現。
支持袴田巖的人士表示,那些衣物尺寸與袴田巖的身形不符,且考量已經過的時間,衣物上的血跡太過鮮明。DNA鑑定結果發現,袴田巖與衣物及血跡均無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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