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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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xx出軌的程序正義性 (2)
二,11月 3日(星期三)
當天下午 3:45pm左右,我去凱悅酒店露天 lobby吃一個 late lunch(我通常是晚上工作,中午才起床)。我坐下來點好餐後,發了一個訊息問**同學是否在酒店(圖 10);如在,要不要下來聊聊。她回覆說在,並很快從房間下來,但她自己沒有點餐。當時,我們主要聊她的讀書計劃及家鄉無錫的生活和發展等,也談及一些時事新聞。**同學的投訴信稱「約我在凱悅酒店的露天 Lobby吃飯」,事實上,我當天並沒有事先約她吃飯,只是到了酒店後才嘗試聯絡她,看她在不在。如果我一早約了她,便理應等她到來才一起點餐,而不會自己一個人先點好餐,然後才發訊息給她;她也不會全程不點餐,只點了一杯飲品(圖 11a、11b)。圖 10是擷取自**同學的投訴信的附件圖像。我本人和**同學的微信對話,在我們發生親密關係後已被我刪除,主要是不想給家人看到。不過,在 11月 8日大家的關係變得比較穩定之前,我偶然會將一些重要對話截圖保留,因為我當時隱隱然有點擔心被人「整蠱」。
這是我們第二次見面,大家在餐廳聊得很愉快。大約到了 5:18pm,我們結帳離開餐廳(圖 11b)。去到酒店大堂電梯口,我打算坐電梯到底層離開時,**同學問我,是否有興趣到她房間坐一會。我猶豫了一下,問是否方便,她說沒問題。房間在八樓。進入房間後,我們聊了一會,彼此感覺很親密,我忍不住在窗邊捉著她的手,並親吻和擁抱她。她當時沒有拒絕我,既沒有在言語上向我說不,也在身體上配合我的動作。對於大家的關係突然變得那麼親密,我有點不知所措,而且我作為有家室之人,竟然令**同學陷入一段沒有前途的感情關係中,心裡感到歉意,所以曾經跟她說過對不起。我一直待到六點多。在我離開前,她叫我周老師,我說你又不是我的學生,以後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好了。
我事後情緒頗為不安,因為突然陷入了一段婚外情,同時也很關心**同學的感受。當晚深夜,我於 11:55pm在微信發訊息問候**同學,她並沒有立即回覆。我再於 11月 4日零時 45分和她說晚安,她便回覆我說「晚安」(圖 12)。11月 4日下午,她發我一個訊息說:“I am fine calm down”.這段話應該是**同學發到我的 Facebook messenger或微信,我當時是在電腦上看到的,而我不懂得在電腦上截圖,但由於這段訊息於我而言很重要,令我比較寬心,所以當時將這段訊息拷貝並保留在自己的信箱,時間顯示是 11月 4日 3:21pm(圖 13)。
我們是在11月5日凌晨開始使用Signal作通訊。我請她改用Signal,是覺得Signal安全性比較高,我跟相熟朋友也主要用 Signal,而且我確實害怕妻子知道我們的關係(圖 9)。為 Signal的訊息自動刪除設定一個時間是慣常做法,而且使用雙方都可以更改這個時間。
在接著下來幾天,我們在 Signal有相當坦誠的分享(圖 14、15、7)。我感覺我們都很珍惜那份親密的經歷和建立起來的關係,但需要一點時間適應和調整,並想想之後如何相處。例如我們在 11月 5日有以下對話(周:本人;**:**同學):
周:「這兩天一直很掛心你。」**:「我其實還好,在慢慢調整了~」周:「我心情很複雜,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也怕打擾你。」**:「我也是」。周:「如果沒有所有世俗的困擾,就好了。」**:「確實如此,但是必須承認目前是無法拜託,所以會痛苦會有很多複雜的情感」(圖 14)
從這段對話可見,我們都對關係的改變感到有點困擾,但我們的關係仍然很友好,**同學還嘗試安慰我。她也沒有表現任何不滿的情緒。
又例如另一段 11月 5日的對話:
周:「我可以告訴你一句內心話嗎」**:「可以啊」周:「我們那天去爬山,到我們的見面,會一生留在我的記憶。也許永遠不會再有,但我很珍惜很珍惜。這是很真實的感受。」**:「我明白這是屬於全世界獨一無二的經歷但是我還以為老師這種珍貴的事情會有很多誒哈哈哈而且你也無法預料到以後會發生什麼也許以後恰巧又能遇到和你某個精神描點契合的事或人吶這是一種 lucky」周:「我知道你會這樣想。但我真的從來沒有過。雖然我這樣說,你也不會相信。你未吃飯吧?快去吃點東西吧。」**:「哈哈哈好的那我現在信了我現在先寫個 due等我想好什麼時候和你見面我會說的~不用太拘束?隨便說?哈哈哈哈哈」(圖 15)
在這段對話中,我在表達我真心珍惜和她的關係,但**同學對於我的說話是以打情罵俏的口氣回應。她不但沒有表達任何不滿,而且形容能像她一樣和我有「某個精神描點契合的事或人」,是一種“lucky”。換言之,她其實是接受我們之間的關係。
11月 6日(星期六)下午,**同學如常來旁聽我的課。我們沒有交談。
就 11月 3日至 6日發生的事實,我想指出:(1)當時是**同學主動邀請我到她的房間;(2)當天我們的親密行為,是大家在自願的情況下進行。(3)從聊天紀錄可見,我們之後仍然保持密切關係,**同學對當日發生的事沒有任何不滿和抱怨,並期待我們之後再見面。
三,11月 8日(星期一凌晨)
11月 7日深夜,**同學在 Signal跟我說已準備好和我見面,我約她在 11月 8日中午吃飯,她即時答應。她又在對話中說:「嗯,很難描述,最近發生了很多意料之外的事情,就感覺 amazing,糾錯在一起,一言難盡」。我以為她說的是我們之間的事,但她馬上回應:「不是因為你的原因」(圖 16)。由於我在聊天中感覺她的狀態不是很好,有點擔心她,於是問她可否將第二天的午飯改為當晚去大埔宵夜。她即時回答說好。
我大約在 12:30am開車到酒店樓下,並接她去大埔陳漢記餐廳。去到才發覺已過了當時可以堂食的時間,只能外賣。**同學主動說,可以買外賣到她酒店房間一起吃,又說剛好房裡有一瓶酒,可以開來一起喝。我們於是買外賣回酒店房間,一邊喝酒一邊聊天。她當晚主要談她父母不想她留在香港繼續讀書或工作,並與父母有些爭吵,她為此很苦惱;她也談到班上有位香港公務員同學正在追求她
(這是她在 Signal提到“就感覺 amazing”的原因),她甚至和他出去吃過飯,但她對他的印象並不好。**同學當晚其實不是如她所說「一直沒有說話」,而是跟我分享了許多她的感受。我們彼此感覺很親近,也互相信任。
就 11月 8日的會面事實,我想指出:(1)當天日子是 11月 8日,而不是**同學所說的 11月 6日到 7日的凌晨;(2)**同學主動提出買外賣回她的房間,而不是由我提出;(3)當晚在房間宵夜中,我們聊了許多關於她本人的話題,並非如她所說「一直沒有說話」。當晚之後,我感覺我們建立了一種更為互信的親密關係。也從這時候開始,我就再沒有截圖保留大家的對話。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