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辦條友有權力使用個銀行戶口! 就好似呃人錢條女咁, 有權使用佢公司戶口, 過左1.3億去自己戶口! 想問返你喇, 呢1.3億係咪佢公司老闆同意過比佢?! 咁用經貿辦戶口過錢係咪又一定經過特區政府同意, 有無可能係佢公器私用?!五毛狗都無睇清楚個case 個case 仲有跟蹤羅冠聰之類嘅香港政治犯 仲有受ETO 資金嘅二人用英國政府電腦起底BNO VISA 人士 事件點會係收數咁簡單 如果唔係點會係國安案件啊
經貿辦條友有權力使用個銀行戶口! 就好似呃人錢條女咁, 有權使用佢公司戶口, 過左1.3億去自己戶口! 想問返你喇, 呢1.3億係咪佢公司老闆同意過比佢?! 咁用經貿辦戶口過錢係咪又一定經過特區政府同意, 有無可能係佢公器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