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振強被收押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稱欲向警員提出改善生活狀況 惟最終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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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21:07:26
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出庭作供,接受代表首被告張俊富的辯方大律師李國輔盤問。李國輔提及,偵緝警員16991在2023年9月20日,於荔枝角收押所為黃錄取「無損權益口供」(Non-Prejudicial Statement,簡稱NPS),並指該警員在法庭內控方位置「而家喺第二行最右邊嗰個」,即控方團隊其中一名調查人員。

警員16991為本案審訊的第一位控方證人,日前曾上庭作供,隸屬警務處國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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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21:08:58
在李國輔的詢問下,黃振強供稱「當時我想搵呢單案嘅主管,表示返我想認罪同想交代番案嘅一切」,故他與16991進行第一次會面,並指當時16991「佢有問我原因,同問我啲近況,問吓呢幾年喺收押所嘅近況」。李問「(16991)關心你?」,黃稱「係」。

李國輔續問,黃振強有否與16991商討「邊條控罪認,邊條控罪放」?黃表示沒有,稱「佢叫我如果真係想認罪要諗清楚」,並着他找代表律師商討。黃另提及,在他提出與案件主管會面前,他本人已持有涉案的Telegram對話,故在錄取NPS前也曾翻看對話紀錄,「輔助我記返事實」。

李國輔隨後指出,黃振強後來被收押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黃解釋,他因錄取NPS而被調至小欖收押。李追問,當時已完成錄取NPS,為何仍於2023年11月10日及12月28日與16991進行兩次會面。黃答稱,他欲向警員提出改善他在小欖的生活狀況,包括膳食及「放風」安排。李質疑「警員幫到你,因為你已經係控方證人?」黃答:「佢哋話會跟進,但最尾到而家都係冇改善⋯⋯我唔肯定係咪幫我唔到。」被告欄內的張銘裕發笑,嚴文謙亦彎腰捂臉。
2024-05-07 21:11:41
2024-05-07 21:12:24
2024-05-07 21:17:31
咁都要入去?
2024-05-07 21:17:53
2024-05-08 11:06:36
李質疑「警員幫到你,因為你已經係控方證人?」

黃答:「佢哋話會跟進,但最尾到而家都係冇改善⋯⋯我唔肯定係咪幫我唔到。」

被告欄內的張銘裕發笑,嚴文謙亦彎腰捂臉。
2024-05-08 14:00:17
有冇人好慶幸唔識佢地冇加入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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