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錦鴻前年裁定羅健熙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律政司不服上訴 排期11.20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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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1:57:32
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有人在網上發起聲援行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與其他人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及一帶被捕,他否認非法集結罪,前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11月20日進行上訴聆訊,預料需時一日。

上訴方為律政司。答辯人為羅健熙。區院法官練錦鴻於2022年11月30日裁定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E7%A4%BE%E9%81%8B/%E7%BE%85%E5%81%A5%E7%86%991118%E5%B0%96%E6%B2%99%E5%92%80%E9%9D%9E%E6%B3%95%E9%9B%86%E7%B5%90%E7%BD%AA%E8%84%AB-%E5%BE%8B%E6%94%BF%E5%8F%B8%E4%B8%8D%E6%9C%8D%E4%B8%8A%E8%A8%B4-%E6%8E%92%E6%9C%9F1120%E5%AF%A9
2024-04-29 11:57:58
據練官判詞,他批評羅對事件的認知「狹隘得難以置信」、「極之片面」,亦可能為「囤積政治本錢」、「增加曝光率」而到場,認為羅「故意剪裁其認知以符合其無辜被捕的敍述」,不接納他的證供。但練官考慮其衣著及行為與一般示威者有異,也沒有作出顯見的鼓勵或對歭行為,沒有與示威者互動,控方證據未能支持羅參與集結是唯一意圖,遂裁定無罪。

控罪指羅健熙於2019年11月18日於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CACC217/2022
2024-04-29 11:59:29
練大人畀人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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