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了近20年的垃圾徵費,押後至8月1日實施,但許多實施細節仍然有待釐清。多個關注基層勞工組織出席民間研討會,提到清潔工人如未有妥善處理違規垃圾須面對刑責風險,清潔服務業職工會主席黃迺元嘆謂:「行古惑就話一隻腳喺監房,估唔到倒垃圾都要。」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表明反對垃圾徵費,質疑政策成敗的責任將落在市民身上,如果成效不彰,或與亂拋垃圾一樣加碼罰款。她引述環保署數據指,家居垃圾在過去20年間有所減少,工商業垃圾卻增加,不解為何先向市民徵費。
為政府收集垃圾者享豁免權
李續指,垃圾徵費由環保署提出、食環署執行,但署方從未向食環署清潔工人提供簡介會。原先規定食環署工人有責任拒收違規垃圾,有工友對此感到驚訝,更有垃圾站站長更指如因未有拒收而負刑責,將會辭職。經反映後,政府才為有關工友設豁免權:「只要係為政府提供收集垃圾服務的人,係豁免刑責的。」李認為,政府將拒收違規垃圾看得太簡單,未有考慮到前線清潔工的處境,可預示市民與清潔工之間很容易發生衝突。
至於所有樓宇的清潔工人,則享有「免責辯護」的權利,惟前提是「已採取一切合理預防措施,並已作出一切應盡的能力,以避免觸犯上述罪行」等。黃迺元指「免責辯護」是清潔工人被檢控後才能援引,意味著工人仍需冒法律風險處理垃圾。《Yahoo新聞》就清潔工免責辯護向環保署查詢,正待回覆。
倡重新規劃垃圾站
明愛勞動友善社區計劃社區夥伴發展統籌蔡蒨文則指出,房屋署亦是關鍵角色。很多舊屋邨的垃圾站規劃設計沒有顧及清潔工人的處境,例如大型傢俬垃圾的收集點設在斜路、邨尾,不利市民妥善處理垃圾,「社區或者房署應該做waste audit(垃圾盤點)。」她指垃圾徵費是很好的契機,重新規劃垃圾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