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去年引用對間諜或恐怖活動有利資料的保障條例,認為披露資料,會令本港的保安受到傷害,而拒絕提供圖書館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購入的中文書籍名單。申訴專員公署去年7月決定展開全面調查,罕有花近九個月,終得出調查結果。
申訴專員回覆《大城誌》記者,引述康文署解釋,決定是基於政府當局的評估。而申訴專員接納解釋,認為康文署沒有違反《公開資料守則》的規定,更表明不會進一步披露評估資訊,以免本港的保安可能受到傷害。
汁:大城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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