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議院議員就《性別自決法》(Self-Determination Act)在12日投票,並且表決通過,將於11月1日生效。這項法律將簡化跨性別者、雙性人或非二元性別者,在政府登記處更改姓名、性別的程序。
依據現行的法律,德國民眾只有在經過2名心理醫生的評估,並且獲得法院的許可後,才能正式更改自己的名字和性別。
而新法則要求民眾只要提前3個月通知登記處即可,但是未滿14歲的民眾,只能由他們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才能提出申請。
Source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90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