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Foodpanda 為在歐亞提供食品外賣服務的網上平台,旗下設有2間香港子公司Rocket Food Limited及Maidan Limited,其後主要依靠Rocket Food Limited營運。被告劉家耀自2015年4月起於Rocket Food Limited任職會計經理,同年12月擢升為財務總監,截至2017年初,其月薪為4.7萬元。2017年10月10日被告請辭,翌年初離職前數天向公司董事總經理坦承過去大半年內曾98次盜用2間子公司銀行帳戶內合共近1800萬元用於博彩,同日向警方投案。
錄影會面下被告透露個人帳戶連繫了賽馬會帳戶,贓款主要用於賽馬會博彩活動,另前赴澳賭博4次,輸掉共約100萬元,曾16次轉帳打算償還部份贓款,未能自制不再賭博,感到抱歉為其他人造成麻煩。調查結果發現被告由2016年10月14日到翌年11月27日間,曾171次從公司帳戶轉帳合共逾2883萬元到個人銀行帳戶,期間被告曾16次從個人帳戶轉帳約598萬元到公司帳戶。
辯方求情指被告2000年隨父母移民美國,2006年畢業於密歇根州立大學,取得會計學士學位,其後回流香港,任職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晉升為助理會計經理
如果佢唔咁大貪 幾千萬都夠佢係某啲地方財自一世無憂 比你叻極讀個三寶 如果做政府計返條數比盡一世人都係搵得幾千萬
人生太短 出手要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