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唔到喺房屋台開到1001補充多少少資料先
長輩白年歸老之後留低咗層樓俾我哋三兄弟
每人都有三份一權益,但係我移民咗外國唔會用到
兩個哥哥都住喺嗰度,但係又唔肯同我買返個三份一權益
亦都冇辦法問佢哋攞租
有冇人會買三份一權益嘅樓呢?
仲有冇其他辦法?
遺產執行人係大佬佢決定唔賣
遺囑係所有資產平均分配
跑馬地住宅一層高峰期聽過2600幾,我諗而家2000萬
遺產律師做嘢到而家超過一年現金股票已經分咗,但係層樓繼續hold住未解決
仲未去田土廳改登記
我開喺房屋台,睇吓有乜嘢方法可以處理到呢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