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個 point 係 1+1
BNO 還 BNO
BC 還 BC
當然宜家 BNO visa 係繞過備忘錄話香港人(whenever they hold BDTC or BNO)係97之後唔賦予居留權嘅做法,但
英國最盡係應該可以做到 “provide another route” 畀 BNO 填表、登記、交少少錢 (非自動程序)「拎多本」 BC,而唔使坐 5+1 移民監
BNO 係繼續無居英權,佢亦都唔再係 BDTC BOTC,只係宜家英國有個內政係畀返晒所有持有英國國籍嘅人都登記返做BC,咁就係英國內政啦
keep 住兩本護照(status), 然後啲人都會自自然然只續BC 唔續BNO
ps. 點解「同派BC冇分別」係「大鑊」?

不知幾應該做
Anyway 大家最終目標係一致嘅

新正頭我想強調返我唔係嗌交

大家心想事成 早日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