佢最多都係做到警部補/警部
但係日本有分國家公務員同非公務員
第六位 警部
警部為日本警察官之階級之一,位於警視之下、警部補之上。其職位包括警察本部之系長至副課長、警察署之課長、派出所所長等。
警察組織之階級金字塔中結構中、警部以上之人員為數相當少。階級為警部以上者、享有逮捕狀申請權。普通警員中,有能力的現場警員一般於30歲後半~40歲升任為警部。
任職警部有兩種管道:普通組和國家特考組,普通組是警部補任滿4年後,先3個月研修、8個月實習,再1個月研修,可升警部。另一種是國家特考組,也就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I種合格者)在前線警察署分局實習9個月,之後自動昇為警部。理論上,最年輕23歲即可擔任警部。
警部補
警部補為日本警察階級之一,位居警部之下、巡查部長之上。
警部補通常為警察署的系長、警察本部的系主任、系長、交番的所長等職位,負責擔任警察實務與現場監督的工作。一般「通常採用試驗」合格而成為都道府縣警察之後,等級由巡査開始慢慢升遷;而通過「國家公務員第I種試験」合格而由警察廳錄用的國家公務員(CAREER),等級由警部補開始升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