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誌社》早前報道壁屋懲教所一名還押人士疑遭懲教職員襲擊,涉案的二級懲教助理及四名囚犯,在1月19日提堂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揭發懲教助理涉多次以木棍捅事主肛門,導致其肛門撕裂及直腸受傷,造成永久性傷害。
事件引起公眾關注,14 至 20 歲少年犯在懲教處所內的處境,特約記者陳零訪問了曾在懲教所服刑的少年犯,包括「賢學思政」前秘書長陳枳森,以及三名不願具名的少年犯。他們憶述在處所內被「抓板」(打腳板)、性器官被塗冬青膏、被肆意加監……他們稱,為求自保只能旁觀種種暴力、性侵,甚至有人主動「求體罰」以示服從。
《集誌社》向懲教署查詢過去五年,署方共接獲幾多宗涉職員或囚犯,向少年犯襲擊或性侵的投訴?有幾多宗報案、涉及多少職員或犯人被捕、被控?如何回應受訪者指控等?署方未回應相關問題,僅重申必依法處理任何人員干犯違法違紀行為,絕不姑息;又重申如在囚人士對待遇有所不滿,可透過不同途徑申訴,「機制行之有效」。
陳枳森:所謂懲與教都是「私刑式的教導」
在壁屋懲教所爆出性暴力事件後,曾在壁屋服刑、已流亡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已解散的「賢學思政」前召集人王逸戰和前秘書長陳枳森(Sam)先後發文,披露在壁屋服刑的親身經歷,以及獄中性侵事件的存在。
Sam 被指違反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 34 個月,當時未滿 21 歲的他,先在壁屋懲教所服刑八個月。在壁屋的日子,他形容常感到無形壓力:「懲教職員像是隨時都可以對自己進行暴力的行為,在不知道做了甚麼觸怒職員下,他們便甚麼都可以對我做;連打你都可以,還有甚麼不可以做呢?所講的懲與教,都是私刑式的教導。」他說眼見同「期數」(囚犯被分配的工作組別)的所員(少年犯)動輒受罰,自己卻只能旁觀,當日既感愧疚、亦憤怒,一直想發聲,望大眾關注少年犯的囚權。
被要求「選擇抓板(打腳板)刑具」
Sam 舉例提到還柙期間的一次遭遇,當時他與另一所員因髮型問題,被召到沒有閉路電視監控、俗稱為「三守房」的值日主任辦公室門外罰站。之後,該所員先被命令「踎」著行入房,未幾傳出職員辱罵和囚友的痛叫聲;他腳步蹣跚「踎」出辦公室後,輪到 Sam 被命令「踎]著進房,然後值日主任要求他在鐵尺、木尺、膠尺中選一把,作為「抓板」(打腳板)的「刑具」。他質疑值日主任的做法,其後被命令蹲著 45 分鐘,被用粗言穢語辱罵,最終被鎖「水飯房」(獨立隔離囚室)五天,亦是他們常被職員威脅「唔找身子、找日子」(不接受刑罰就加監)的手段。
Sam 說,暴力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而介乎 14 至 20 歲的少年犯大多心智不成熟,在高壓環境下更沒能力反抗。
刑滿獲釋逾一年仍發開口夢:「對不起,長官!」
輝仔(化名)刑滿獲釋已超過一年,至今仍偶會夢見身處懲教所給職員訓斥,家人曾聽到他發開口夢說:「對不起,長官!」。服刑期間,他被「抓板」過百次,後腦被撞門,長期當「值日」(掃地、抹枱、洗厠所),動輒被「加監」(增加刑期),還親身見證囚友被性侵啞忍,令他長期精神緊張、情緒極度壓抑。他多次嘆謂:「坐監(教導所服刑)的日子實在很辛苦!」
輝仔因社運案件被定罪,曾在壁屋懲教所服刑,連同還柙、前後被囚 14個月。他形容,被體罰猶如日常生活,「小至張氈摺得沒有起角,隨時就抓一、兩板。」被職員用木棍或木刀,掌他們的腳板底。「抓板是個常規,很普遍的,無論犯了小錯、中錯,還是大錯,都會抓板。」即使被打到腳板發紫,亦只會寸步難行,但不見明顯傷痕;除「抓板」外,輝仔也聽聞其他「懲罰」方法,例如吃「忌廉檳」(把提子包切開兩半,中間夾牙膏)、「雞翼」(手踭挫背)等等。
輝仔:被「抓板」、龜頭塗冬青膏、大力推撞、加監
輝仔自言比較「曳」,常因紀律問題被「抓板」,例如頭抬得不夠高、衫燙得不夠直、鞋擦得不夠光亮,前後被「抓板」超過 100 次;更曾被職員罰在龜頭(陰莖頭)塗冬青膏:「要由頭搽到落『袋底』,非常刺痛,與此同時,旁邊的所員和職員看著我困窘的樣子,卻覺得有趣,紛紛大笑起來。」他又試過給職員召見,命其站在一道門前,然後大力推撞,「令我整個身體向後撞,後腦也撞到門上,前後四、五下。」
最嚴厲一次,是他被搜出藏有剪報,「(職員)立刻叫我踎低,那也很常見的,雖然這已是很侮辱人性,但我都不太在乎了;最不忿是兩小時後,他簽了一張警戒紙,加監 20 多日,理由是我儀容不整。」輝仔說那就是服刑最辛苦之處:「刑期任人掌握,懲教處職員地位等同法官,隨他的心情喜好,隨時可以加監,動輒一、兩個月。」
他舉例說,曾有兩位因參與社運被定罪所員,被編配當「值日」,打掃飯堂乾淨後離開,之後另一班所員到飯堂後丟了兩塊橙皮在地,職員發現後卻罰兩位「值日」、各加監一個半月:「他們晚上回到倉,就哭得很厲害,在那麼孤立無援的環境,他們都不知道怎樣自處,也不知道向誰求助。」他強調,所員都不想被「加監」:「覺得多坐一天,都是一種折磨,所以很多時候我們就會屈服了。」
主動求體罰以示服從 面對暴力鴉雀無聲
輝仔後來長期被編為「值日」,負責掃地、抹枱、洗厠所等厭惡性工作,「最初感到不忿,後期變得很樂意接受體罰,甚至主動接受體罰,希望搏得職員的好印象。譬如當被指衣服燙得不夠直,就馬上說『Sorry Sir,快點體罰我』,他體罰時就會覺得我很服從。」說來荒謬,卻是他們自保的手段:「實情是職員權力過大…很多事情他們都擁有百分百控制權,即使任意施暴,都無人敢反抗。」
無力反抗,親證不公義也只能視而不見。輝仔回憶一名所員曾在步操期間暈倒,兩名職員上前卻指其「扮暈」,所員被送院後約一小時後返回,又繼續步操,「然後兩位職員抓了一堆草塞進他嘴裏,逼他吃草,又拿起水樽將水淋到他頭上,還笑謔為草艾療法。」一眾所員親證過程,但全場鴉雀無聲:「那名所員持續被針對一星期,只見他默不作聲、悶悶不樂,直到出冊。」
另一次,是同一期數所員被同倉所員性侵:「那是一個三人的小團體,地位比較高,其中一個跟被欺凌的同倉,那個比較痩弱。有一晚,他們逼那位瘦弱的『食屎』,再逼他口交。」他指同層共八個倉,被欺凌所員的慘叫聲,全層都聽見,「職員卻當聽不到,不聞不問。」他事後曾就當晚事件向該所員探問,對方默認但未敢作出投訴。「那三個施暴者都頗受職員寵愛,不排除受害的所員覺得投訴都沒有用,那就他去不投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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