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似抽居屋咁
之前有幾單審查個時隱瞞資產過到骨
幾年後比房署查到,要即時補地價加罰錢
如果未收樓就殺訂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一向致力打擊資助房屋申請虛報個案。他提醒所有資助出售房屋申請人,如違反《房屋條例》第26(2)條,即在購買資助房屋單位時向房委會作岀明知是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即屬犯罪。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
如所購買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已正式入伙,法庭更可根據《房屋條例》第26B條作出命令,要求購買人向房委會繳付一筆款項以供沒收,款項金額相等於該單位的原來買價與在判令發出日的市值兩者之間的差額。如所購買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仍未正式入伙,房委會可撤銷較早時與購買人所簽訂的買賣協議,並根據有關條款沒收購買人所繳付的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