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開徵資本增值稅(Capital Gains Tax),亦恐怕會加劇資金及富豪賣樓及「外流」到香港競爭對手如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因為星馬這兩個香港人移民(或移居)的熱門地點,都不設資本增值稅。更令人憂慮的是,即使明知香港特區政府開徵資本增值稅機會不大,但不少早年購入物業的業主,或為了「買保險」免遭徵收巨額稅款宜選擇盡快賣掉早年購入及的大幅升值物業,甚至不惜大劈價,這恐令樓市雪上加霜。
由於樓市不景,賣地成績惡劣,特區政府近月想盡辦法增收入。但隨著政府宣布今年首季暫停招標出售住宅及商業地皮,政府收入更少,年度財赤勢破1000億元,政府早已放風或要加稅及「減派糖」。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日前更公開表示,雖然在社會作出充分討論前,香港不會隨意引入新稅種,但他坦言「資本增值稅是研究範圍之內」,但要視乎該稅種對本港國際競爭力影響,以免「因加得減」。
陳茂波的言論立即引起各界關注。那麼何謂資本增值稅?資本增值稅在歐美先進國家頗常見,若國家有此稅種,市民賣出投資產品(一般指房地產)後一旦獲得利潤,便很可能需就該筆利潤交稅。其好處是可打擊炒風及增稅收,卻易令樓市一沉不起。香港一直都沒有此稅種,加上香港薪俸稅及利得稅亦頗低,故香港曾被國際社會讚譽為稅制簡單的稅務天堂。
因以英國為例,當業主賣樓後,即使賣樓利潤少於1.2萬英鎊(約12萬港元)時,仍需支付利潤的18%作為資本增值稅;若賣樓利潤超過1.2萬英鎊這門檻,資本增值稅稅率更會暴增至28%,相當驚人。
以一個在20至30年前買入的美孚或太古城大單位為例,假設買入價500萬元,賣出價1500萬,賣樓的香港業主原可獲得1000萬元利潤。但假若香港他日真的引入資本增值稅並採取與英國相同的稅率,那麼屆時香港業主賣樓後便需支付多達280萬(1000萬利潤 X 28%)稅款,故業主實際可得利潤人田日大減至720萬元。
雖然在英國若出售自住物業而獲利,可獲豁免支付資本增值稅,但究竟他日在香港有沒有這項豁免?可免交新稅的「自住物業」定義又為何?(例如多年來有部分時間曾出租的自住物業是否可免稅?)資本增值稅又會否在沒有先兆之下突然於某天在香港實施以防業主賣樓逃稅?這等等問題現時全是未知數,故財爺的言論,令人關注會否觸發更多業主為了避開增值稅,而不惜大幅減價提早賣樓。
此外,根據外國經驗,一旦真正實施資本增值稅後,由於賣樓成本大增及利潤大減,不少業主會更為「惜售」,令樓市交易量大減,導致買賣物業時原可為政府帶來的印花稅收入亦大幅減少。故香港政府若推出資本增值稅會否得不償失,暫難以判斷。
部分香港經濟學者亦認為香港現時樓市跌不停,不宜再加設資本增值稅,因資本增值稅作用之一是為了壓抑樓價上升,與現時香港情況相反。
浸會大學會計、經濟及金融學系副教授麥萃才回應傳媒時即表示,香港過去一直實施低稅率及簡單稅制,若要加新稅種增收入,必須考慮清楚引入新稅後會否導致政府流失其他收入。麥指現時不少大型投資者(投資股票或物業)仍願意在港買賣,因香港沒有資本增值稅。若香港加徵此稅項,或令他們轉走資金。另有評論認為若引入資本增值稅,恐會加速外國投資者離開香港,亦可能會惹來小業主激烈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