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件事既來龍去脈可以睇post1:https://lihkg.com/thread/3582108/page/1
Post 2 upadte
大家留意返
[siukam030: 而家法律上領有狗牌合法主人係我]
Herman&Siukam去過漁護署查詢
知道狗仔係有晶片, 但係冇任何人登記過(可以當係即係冇晶片)
佢地可以揀成為暫托主人或者合法正式主人
呢個時候(遇到狗狗既6個鐘內)
Herman&Siukam就決定登記成為正式主人喇
登記既時候,佢地當刻話如果搵到原主人,係會轉返名既!
Herman同siukam喺
但係同柴犬接觸咗唔夠36個鐘之後
搵返原主人12個鐘之內
最未IG宣佈已經決定將柴犬據為己有
仲快過日本侵華
柴犬俾人綁架期間叫卷卷
喺未搵到主人之前,Herman&Siukam就決定承擔照顧柴犬嘅責任
作為一個養狗新手, 佢地有以下決定:
唔清楚柴犬有冇病, 唔清楚邊隻糧啱佢-> 睇獸醫(3200$)
屋企冇養狗設備->去金魚街買圍欄(日本製)/基本日用品($6000)
但係原來Herman係有做狗義工既經驗,
發現狗仔一刻都有意識去tag動物機構
但係就冇諗過搵機構/義工幫手
一對一照顧一定舒服過送去機構既
但係9個鐘內自己決定使一萬蚊要人負責就...
事件喺連登同facebook開始發酵
Herman&Siukam既態度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