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8月24 日預約了9月4日做療程,當日其中一個療程的做法同之前治療師的做法不同,當日是高級治療師SUKI做療程,擺放鐵板金屬儀器的位置不同,將儀器放到我的右手旁(當時聲稱較方便自己操作) ,療程過程感到手有麻痹及疼痛,完成療程後發現右手有個傷口(燒傷痕 ) ,疑似皮膚燒焦變成灰色,治療師儀器擺放的位置不安全而令我受傷,其後並沒有清洗傷口,只用藥膏塗在我手,之後就提議我藉此向公司索取優惠,其後更向我推銷其他療程,聲稱會令我手指更快康復。
受傷當時治療師只搽藥膏,我便以為只是表面受傷,我沒有追究和理會,期後亦有到中心做療程,治療中心亦無跟進傷勢,只叫我拍照做記錄,但近一個月仍未康復,家姐見情況比想像中嚴重,家姐便帶我到醫院檢查,再作傷口處理。
醫生提及一直未好返的原因是傷口一直流膿,蓋過皮膚表面,所以一直未能癒合,清洗傷口後,之後持續每日到公立診所清洗傷口,醫生提及有機會有疤痕。
現已對痛症治療中心失去信心,並在10月5日向痛症治療診所提出跟進治療,但職員稱已休店,第二日回覆,但直到第二日下午仍未收到回覆。
之後轉到總監嚴先生溝通,嚴先生稱一心想處理好問題和情況已向公司反映,但到了10月9日(星期一) 晚上仍未有主動回覆,而且當家姐問到診單據是否要傳送,多次詢問還需要了解什麼情況和資料卻不正面回應,之後嚴先生稱即將結束辦公時間,醫學痛症治療協會再次以辦公時間即將結束為理由不作回覆。
事件到現在醫學痛症治療協會職員聲稱想解決事情,但一直沒有正面回覆,多次以即將結束辦公時間不回覆,而且沒有遵守承諾,拖延時間。
已經向消委會投訴,在12月7日通知次日去取退款(剩下療程的金額),今日到達卻被協會要脅簽下保密協議才可獲得退款,現沒有簽下保密協議,不能有多無辜受害者。
治療中心亦無跟進傷勢,沒有提供任何幫助,而12月8 日總監嚴先生看見傷口表現出事不關己,不停: 哦? 咁又點? 的反應 反正受傷既係你地 稱如需獲得剩下療程的金額,必需簽下保密協議,否則不會獲得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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