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5年起,本港將有大量地契到期。發展局公布《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建議在地契到期前不少於6年,政府刊憲分批為地契續期。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到,最早一批於2025年6月到期的地契涉及約50個位於油尖旺屬非工業用途的地段,大多是層數較少的唐樓,未來陸續到期的地契大部分位於港島和九龍,特別是界限街以南地段。
屬於共有業權而涉及眾多業權人的樓宇當中,較為人知的例子有寶翠園、黃埔新邨、海怡半島,地契分別於2030年、2034年和2040年到期,分別涉及4000至12500名業權人。
發言人預期,絕大部分屬於商業、住宅或工業性質的一般用途地契會獲續期50年,而毋須補地價,當中包括涉及多個獨立屋僭建的紅山半島,強調地契續期同執管行動分開處理,地契獲續期後亦不會「彈弓手」 改變決定。
發言人表示,如果有重大公眾利益受損,舉例指某新界農地興建幾層高建築物,屢勸不改嚴重違契,地契才不會延續。至於國家安全一定是公眾利益的其中一個考慮,但地契屬於業主同政府的私人合約,以規管土地用途、發展規模等,假設地契獲批續期後,業主涉嫌違反國安的刑事罪行,以《香港國安法》處理有關人士的物業問題,可能更適宜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