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在聲明中再三指出,
改變個人性傾向的方法,不單沒有科學證據支持其效果,而且沒有醫學意義,並會對身體及精神健康甚至生命形成嚴重的威脅,同時亦是對受影響人士的個人尊嚴和基本人權的一種侵犯。世衛亦藉發表該聲明提醒公眾,雖然有少數人士可以能夠在表面行為上
限制表現出自身的性向,
但個人性傾向本身一般都被視為個人整體特徵的一部分和不能改變
我信世衞
——-其他生物學發現——
多數科學家認為性傾向的形成,可能是由於生物因子(基因、激素)和孕後環境因子間複雜的交互作用促成[10]。他們指出,大多數人的性傾向在童年就已經形成[87][88]。現有證據表明,絕大多數擁有女同性戀和男同性戀傾向的成年人,是由異性戀父母養育的。女同性戀和男同性戀父母撫養的孩子絕大多數會成為異性戀[89]。
最近數十年來,大量證據顯示了生物性因素對於性傾向形成有重大影響[90][91],同卵雙胞胎性傾向一致性,以及同家族譜系間特定性傾向的集群,支持了生物學的解釋[87]。科學家正在尋找與性傾向有關的基因,雙生子研究為性傾向的遺傳基礎提供實質證據,特別是男同性戀。位於X染色體的Xq28以及8號染色體的8q12被認為最有可能是包含與男同性戀有關的基因區段[92][93][94][95]。性傾向可能是一種多基因(polygenic)遺傳特徵[96],並且基因對於性傾向的形成可能只扮演部分角色[97]。有些科學家主張子宮環境影響胎兒的表觀遺傳(epigenetics)進而調控性傾向的形成[98],有些研究認為能以此預測性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