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familyclic.hk/zh/topics/daily-lives-legal-issues/consumer-rights/online-shopping/
B. 網上交易付款後賣家沒有交付貨品
如果賣家由始至終都沒有意圖提供宣稱會出售的貨品,或者在收到買家的金錢之後,決定不提供貨品,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及9條,賣家可能干犯了盜竊罪。買家付出的金錢,會被視為遭賣家偷去的財物。盜竊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10年。
另外,賣家亦可能干犯了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之下的「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如果賣家由始至終都沒有意圖提供貨品,買家就因此被不誠實地騙去金錢。這項罪名的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
消費者委員會編制了有關網上消費的指南供消費者參考,請按此查閱(只設中文)。
對方提出每日還款1港元的方案,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實際操作角度來看,都不是一個合理或可行的解決方法。根據香港法律,如前所述,未能履行網上交易的承諾,特別是在收取款項後未能提供商品的行為,可能構成盜竊或欺詐罪。因此,您有權要求完全退款或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每日還款1港元的提議並不能豁免對方於法律上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