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徐姓女老師因性侵小六男童,次數高達9次,甚至懷孕產子,遭判17年6個月徒刑,引發社會熱議。而當年女老師所產下的小孩目前已2歲,日後若女老師因被判刑入獄,小孩將有3種出路,其中包含小孩生父若有意願收養,可以比照非婚生子模式,辦理領養手續。
據了解,女老師為小六男童的班導師,當時將班上未滿14歲男童叫到班級教室內的教學準備室(休息室)中,無視抗男童拒,強行發生性關係。頻率約每月1次,在109年2月25日至6月23日期間,利用課堂間、午休在休息室、廁所等地侵犯男同高達9次,並在同年5月懷孕並產下1子。
這名小孩目前與女老師一起生活,與家人同住在桃園,無經濟狀況,小孩也有受到適當的照顧。經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林燕婷表示,若判刑確定,將比照一般收容人模式,會先詢問收容人家屬是有有意願扶養。
另外,女老師未來入獄時若小孩未滿3歲,也可陪同女老師入獄,由媽媽照顧;若生父有意收養,也能比照非婚生子女模式,提出親子血緣鑑定,經確認血緣關係後,即可辦理認領手續,若有照顧需求,社會局也能提供資源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