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 好似唔止一年前的事了 (我記得係俄烏戰爭開始前的筆戰).
與其話"搞錯", 我更應該精確地講"用文字為主的載體表達此故事, 比用圖像更順暢". 到今日我仍然係堅持呢點.
巴打你都講佐用漫畫做"載體", 係因為作者的強項係"畫像", 如果作者文字表達同畫像功力一樣強的話, 我個人認為用文字能讓故事更加focus on主題.
"非以動作打鬥為主體"係事實, 表達的主旨 =
主題係"芺莉蓮由其旅程, 深入探討生命的意義", 冒險旅程中的打鬥係旅程一部分=過程, 巴打可以話呢個"過程"係重要的表達方式, 借打鬥的過程帶出主旨,
但打鬥佔表達主旨的主體比例有幾重? 我有保留.
D.L巴,
之前的爭論喺呢個PO, 請到此為止, 我唔想亳無結果, 大家唔會有共識的爭論蔓延到呢度, 影響其他巴打專心討論動畫. 你要繼續就此題目繼續討論
或者筆戰的話, 巴打你可以開新post. 有空的話我自會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