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有Brother講左
根據《條例》第 3 條,如組織或經營涉及「博彩」的有獎娛樂遊戲,須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否則有關「博彩」活動乃屬非法。
市場常見的扭蛋機,一般在付款後以隨機抽取的方式分發物品。顧客會被
清楚告知可從該機器內所得到的物品,而從機器內分發所得的每件物品價
值大致相同(如同類型但不同顏色的物品),亦不超過顧客所需要付出的
金額。在這種情況下,營運此等機器與常見的物品銷售方式相類,一般不
會被視為「博彩」,無須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
不過,倘若扭蛋機中有部份物品的價值(以純金錢價值計算)大幅高於其
餘物品,則可能被視為「博彩」,營運此類扭蛋機的人士須受《條例》所
規管而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
https://www.hadla.gov.hk/el/filemanager/tc/docs/AWPL_FAQ_Trad_Chi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