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阮民安涉於社交平台煽動仇警,另訛稱售賣曲奇為「暴動少女」籌款,涉及約71萬元。阮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兩罪,今(3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26個月。
被告阮民安(43歲)所涉罪行的案發日期介乎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案情指,被告於社交平台針對警方、司法機構人員和特首發布煽動訊息,例如在官方公布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的死訊前指「Madam仲海底撈緊,枝香檳仲要hold住先」、就總裁判官蘇惠德放病假稱「阿蘇X官就冇心可以傷了」。
被告亦指《立場新聞》和《蘋果日報》因報道真相「被消失」,和歌頌中大暴動參與者與「黑狗」抗衡。至於洗黑錢罪,被告發布87則公開帖文,發起並推廣為不同目的而設的募捐計劃,誘使他人付款至其小舅黃天昊的銀行帳戶,黃之後將大部分款項存入被告帳戶。涉及暴動少女「A小妹妹計劃」的款項約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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