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直都冇人話佢做既野係錯
,人哋講既係佢做錯「決定」,喺一個經濟環境咁差既時候去一鑊炒起30間食肆,姐係有30間舖既員工同老闆面臨失業,政府明明就係想改善經濟,但係永遠都係相反方向操作。
係呀係解決左違契問題,但係再引申左幾多個問題?失業、工業區少咗食肆,人流壓力去哂其他食肆,食肆負荷唔到姐係要等耐左,用多左時間食飯=少左時間工作,令工作進度拖慢,要補獲就只有ot贏番啲時間,個個ot到攰死,邊有人會想出夜街行政府嘅所謂「夜市」?失業嘅人更加唔洗旨意佢哋會有能力消費
經濟既野一環扣一環,你以為解決咗個問題?其實你只係加速攬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