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係司機定醫生其實個情況都一樣,你本人都係要對自己做嘅任何行為負上刑事責任。
喺法律上,司機同醫生分別對道路使用者同病人有duty of care,而你導致意外發生令佢哋死亡就係breach咗個duty。
司機同醫生作為受過相應訓練嘅人員都理應清楚,自己喺駕駛位或者醫院做執業時做錯判斷嘅後果,例如衝燈撞到行人會導致佢死亡或者開始某療程後漏開某啲藥係會導致病人死亡。
咁當你知道自己嘅責任同出錯嘅後果,但你都依然喺明知自己受外在因素影響判斷嘅情況下繼續駕駛或者診症而導致行人或病人死亡,咁不論司機定醫生嘅個人行為導就符合晒common law當中嘅gross negligence manslaughter。

簡單講,車行同醫院迫到司機同醫生咁固然有道德同民事責任啦,
如果好似英國咁有corporate manslaughter呢條罪就直情用刑事告埋佢哋兩間嘢啦,
但你作為司機或醫生嘅個人刑事責任就絕對無得因為咁而discharge得到,最多罪成後可以用呢個嚟做求情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