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立場不論,但如果係對教內犯罪問題,耶穌其實教過點處理:
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第一步:私下同佢傾)
16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第二步:搵幾個人一齊勸)
17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第三步:同教會講,仲唔聽就逐出會)
「當作外邦人」,即係等同逐出會=冇救恩=落地獄,對教徒黎講係好大件事
教係咁教,但而家邊有人敢帶頭郁佢,幫佢辯解嘅理由一大堆

大教會依附政權,晨早冇咗佢本來應有嘅功能。等神將來自己審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