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上係同意樓主講法,但有一點唔認同嘅係,我唔認為呢班人係“唔知道”自己相應責任,而係覺得根本唔需要負任何責任。其實無論係微辣,Mirror,甚至係政府,全部都係奉行 “我無問題,錯嘅係人哋” 呢套大陸式思維。即使係有錯,搵PR帶風向,推卸責任,抹黑指責嘅人係hater,以前d人仲要開下分身嚟做以上嘅嘢,而家俾錢就可以由PR代勞,總之spin件事去 “Hater" 自己潛水一排就當冇事發生,頂多俾多筆錢再搵PR造勢。
無論係微辣, Nathan,花姐魯暉,全部人都諗住出咗事就用呢套過骨,冇諗過一個過到骨,下一個出事就照辦煮碗,結果害到人瞓響醫院之後就輪到害人為情自殺,而家就成班人網絡欺凌逼人自殺,之後會點?直接攞刀上演殺人直播再搵PR帶風向?講親乜唔啱聽就話hater,乜撚嘢都話on9,想問一句,呢d係 “唔知道自己應有責任” 抑或係 “存心諗住用PR擺平件事所以越來越冇底線” ?以前,做公眾人物要顧及自己嘅影響力對社會會造成乜嘢影響,而家就著數攞到盡,有咩事就潛水卸膊扮可憐話人哋企道德高地屌你,有無諗過你唔係做咗仆街嘢,人哋點會鬧你?乜撚嘢叫平時恥笑人,而家冇資格屌你?學撚埋大陸果套思想,洗唔洗攞個諾貝爾和平獎先屌得?做錯嘢,人死咗,一d悔意都無,人格跌到落谷底仲將自己擺響同普通人一樣嘅高度,你以為真係死咗人仲可以好撚high咁掃掃掃就當冇事發生?我咁膽講,就算出埋法律封人把口,發生過嘅就係發生過,想遮住人哋把口,揸住核彈玩獨裁果個都未做到,何況你哋呢班所謂嘅“網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