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屯門發生襲擊傷人案,3名男子疑遭多人施襲,一名21歲男子之後到場欲「幫拖」追截施襲者,最終被車輛撞倒拖行慘死。8名懷疑有份襲擊3名男事主的人士被起訴,其中7人不認罪受審,結果1人罪脫,6人被裁定罪責較輕的普通傷人罪成,連同其他承認的控罪判囚17至30個月。餘下的1名男被告,在開審前承認2項罪責較重的有意圖傷人罪,以及1項襲擊罪,他得悉不認罪被告的裁決後,申請更改傷人罪的答辯意向,改為承認較輕的普通傷人罪,並獲區院法官林偉權接納,今(18日)判處被告3罪共囚15個月。
今日獲判刑的被告是周衍龍(23歲,案發時任裝修工人)。未婚但育有1女兒的被告於本案案發後,再涉嫌干犯毒品相關控罪,該案現時仍未審理。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因不忿女友被3名事主調戲而作出報復,但並非要嚴重傷害他們,3人亦沒有嚴重受傷,被告已感後悔。法官則斥責被告以眾凌寡,眾人手持武器當街打人、行為惡劣,被告亦有份持棍追打事主,故3罪最終判囚15個月。
本案其餘7名被告方璣筵、郭桂希、黃漢文、莫振華、黃文希、 張文沃及黎汝軒,除黎脫罪外,其餘6人被判囚17至30個月。控方案情指,2020年7月19日凌晨2時許,當日3名事主坐私家車到屯門鄉事會路,他們見到兩名女子,並邀請對方去喝酒,但遭拒絕。不久,其中一名女子的男友黃文希駕駛私家車到來,另外兩部私家車未幾亦抵達,多人下車襲擊3名事主,不夠半分鐘後停手並離開。3名事主方面亦有人趕到相援,其中一名姓周男子遭後來駛至的另一輛私家車撞死。
案件編號:DCCC 71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