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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林超賢執導、以香港警察為主題的電影《守城前傳》,周二在警察總部舉行首映會。翻查電影檢查監督分級資料庫顯示,不論是片名、導演名、或者過去90日,都沒有相關影片的評級紀錄。據了解,有關影片仍在申請電檢,原定本周五才可領取上映「核准證明書」。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回覆指,電影檢查條例對政府不具約束力,而警方則指,已按相關法例及規例跟進處理。
警方何時申請電檢、評級如何、有沒有違例或獲得豁免?《大城誌》已向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及警方查詢。事隔一日,在報道刊登後,兩處幾乎同時回覆《大城誌》,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指,電影檢查條例對政府不具約束力,而警方則指已按相關法例及規例跟進處理。
處方:電影檢查條例對政府不具約束力
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在7時10分回覆指,根據香港法例第1章 《釋義及通則條例》,任何法例除非明文訂定或其必然含意顯示該法例須對政府具約束力,否則對政府不具約束力。
按此,電影檢查條例(第392章)對政府不具約束力,並不適用於政府放映的影片,包括由香港警務處於警察總部就《守城前傳》的放映。
警察公共關係部則在7時11分回覆指,《守城前傳》是警方的宣傳短片,旨在推廣警隊的正面形象,展示前線警務人員無時無刻所面對的挑戰及心繫社會的特質,加強市民對警務工作的了解及信心,冀能達到共同防罪滅罪、同心守護香港的目標。就《守城前傳》的放映,警方已按相關法例及規例跟進處理。
《大城誌》由昨日傍晚開始向兩部門查詢,電影報辦和警方各自先後來電三次,表示了解事件中。報道刊登後,兩處人員同時致電記者,在通話中表示得悉報道已經刊出,並詢問《大誠誌》會否加上他們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