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行人路地底電線疑爆炸 中電派職員到場檢查 反恐特勤隊到場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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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22:42:53
2023-05-22 22:04

今日(22日)晚上8時許,旺角洗衣街康樂大樓對開一段行人路的地底電線疑發生爆炸,警方及消防接報到場調查,反恐特勤隊亦有到場支援。消防之後掘開附近磚塊調查,煤氣公司職員到場了解,證實未有漏煤氣,中電公司職員經檢查後電纜故障。據知,當時街上未有途人經過,事件中無人受傷。本網正就事件向中電查詢。
2023-05-22 22:43:19
2023-05-22 22:43:26
2023-05-22 22:43:55
恐襲
2023-05-22 22:43:57




2023-05-22 22:44:19
電線短路又想屈黑
2023-05-22 22:44:24
垃圾
2023-05-22 22:45:44



2023-05-22 22:46:13
我見到爆鹹水渠要唔要報國安
2023-05-22 22:46:23
2023-05-22 22:46:42
特別部隊唔應該咁易就被吸引走開咗
2023-05-22 22:46:58
係咪整完又有獎金分?
2023-05-22 22:48:38
係咪之前有班7頭落膠水個d位呀
2023-05-22 22:50:07
做咗幾十年人都未聽過電線會爆炸
2023-05-22 22:50:40
2023-05-22 22:51:33
留港撚擁有的東西愈來愈多了
2023-05-22 22:51:52
真係第一次聽,就岩有人行過就
2023-05-22 22:52:59
草木皆兵
2023-05-22 22:53:13
惡意爆炸
2023-05-22 22:53:17
邊個兒登仔做快啲去國安處自首

第二十四條 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國 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 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 的,即屬犯罪:

(一) 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二) 爆炸、縱火或者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
物質;

(三)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或者其 他易燃易爆設備;

( 四 ) 嚴重干擾、破壞水、電、燃氣、交通、通訊、網絡等公共 服務和管理的電子控制系統;

( 五 ) 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 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
2023-05-22 22:54:49
2023-05-22 22:55:38
黑暴?
2023-05-22 22:58:59
到場支援…原來佢地水電煤掘地都識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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