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 19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男生不服裁決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官指被告嚴重聽障,原審未獲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
案件周一(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前,辯方指控方在重審令頒布後逾 6 個月,才向被告送達控罪書,檢控已過期限,質疑控方濫用程序﹐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他強調重審案件需從速處理,謀殺等嚴重案件亦然,指本案「案情遠遠比謀殺輕十萬倍」,控方卻超過 6 個月才作出檢控。裁判官考慮控辯雙方理據後,拒絕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被告續受審。
現任總警司、時任高級警司區永樑供稱,他在現場驅散人群期間,被告用雙手拉扯其手上的胡椒噴劑。區與對方糾纏期間失平衡,兩人雙雙倒地。其後同袍帶走被告,區發現後腦及雙膝受傷。他周二(9 日)會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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