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清河於該日被殺後,家人未能得知其下落,只好報警奇助,其女友亦發現胡清河的銀行及信用卡戶口,遭人透支逾7萬元,警方經調查後,拘捕涉案的3男2女。
而案中人被捕後,供出把胡清河的屍體塞入一個盛載化學原料的膠桶,並用英泥封起,棄置到元朗一條行人隧道水渠旁,將膠桶打開後,發現胡氏的屍體已被人倒轉,手腳不規則扭曲,更開始腐爛發臭,頭部有多處傷痕,頸骨折斷,身體面部亦遭受焚燒。
案件在兩年後的2001年開審,首被告陳文輝作供指,胡清河當日主動找他修理鐘錶,但沒有就維修費達成共識,又稱胡清河因賭波而欠他3.9萬元,但只債還2,000元,為迫其還錢,聯同兩名朋友將胡清河綁起,期間以木方對他亂打,但錯手把他打死,其後將把屍體放置於膠桶內,並用英泥封起。
由於當時3名涉案男子被控謀殺,但最終裁定3人謀殺罪名不成立,而陳文輝被判誤殺及非法處理屍體罪名,判監16年,而其餘2人被裁定非法處理屍體罪名成立,判監3年4個月,由於案件由最初控告謀殺,最終改判為誤殺罪,一度引起坊間熱烈討論。
據悉,3人經已刑滿出獄,而陳文輝亦已改名換姓,已組織家庭之餘,更於天水圍開設四川風味小食店,有網民就曾在他開設的小食店社交平台專頁留言,問及當年的案件,陳氏親自回覆網民,更指出自己「數已找」,但有其他網民卻大鬧,「奪取人地生命,唔係坐左監就當無事發生,佢有重新既機會,咁死者呢?」、「有啲罪孽係跟一世,佢呢世都唔值得別人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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