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相信,根據聯邦房屋金融機構(FHFA)將於5月1日實施的新規例,以一個40萬元房屋貸款項為例,信貸評分在680分或更高分的貸款買屋人士,每個月將要繳付多40元,用來資助信貸評分較低的人買樓。
換言之,這項聯邦新規例將會容許信貸評分較低,以及不能負擔更多首期的買屋人士,可以符合資格取得較好的房貸利率,聯邦這項新規例,旨在促進可負擔住屋。
負責監督聯邦兩大房貸機構Fannie Mae和Freddie Mac的聯邦住屋金融局(FHFA)表示,新規例目的就是要對有限收入和財富的人士,給予他們價格上更大的支持,而在費用上只作出「最低限度」改變。
但業內專家認為,此舉並非解決問題的方法。
有房貸專家指出,這項改變不合理,等於懲罰那些長期致力於保持良好信用的置業者,令到原本要已經有大量文件要處理的房屋貸款程序變得更複雜和混亂,不利已經疲弱的樓市,新規例將影響全國的私人銀行的房屋貸款業務。
一般而言,有意買樓的人,在申請房屋貸款時最好有620分或以上的信用評分,低於這個分數的申請人,銀行可能拒絕貸款,或要求較高的利率,導致月供額會比較高。
https://www.ktsf.com/2023/04/25/biden-new-loan-rule/
咁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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