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批警察犯案「法庭輕判、律政司沉默是金」 伍淑娟引男警余俊鑫性侵6名女童案例反駁

極速神驅

22 回覆
3 Like 15 Dislike
極速神驅 2023-03-08 00:32:25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區家麟所撰寫的博客文章〈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盤問。文章提及國安法條文中的「等」字容許「無限擴權」,「一個『等』字,如同讓律政司司長橫行,理由隨便編撰。」

伍淑娟指出,「等」字在香港其他法律條文中也有出現過,例如涉及索帶的陳俊傑終審上訴案,條文詮釋須符合「同類原則」。她質疑作者寫法令到讀者容易接受作者的觀點。

鍾沛權則指,作者是想表達《國安法》最初實施時,坊間對於法律如何演繹抱有疑慮,有的官員甚至指稱《國安法》凌駕本地法律,相關憂慮、警剔、批評和疑慮是存在。鍾沛權又指,國安法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人大釋法為最終決定,認為作者的觀點有事實基礎,亦可以「拎出嚟討論」。

伍淑娟質疑,閱讀相關條文須視乎上文下理(in context),事實上《國安法》並不存在擴權,讀者若果不懂法律,看過文章便會接受作者觀點,以為《國安法》無所不包、無限擴權和百搭。

鍾沛權反駁,這是觀點與角度問題,當時法庭和律政司有不少決定令人覺得有擴權,讀者不懂法律不代表其觀點是錯,可開放討論,不認為相關評論有意圖煽動憎恨政府和司法機構。

鍾沛權補充,主控官在過去多日審訊中對涉案文章逐句挑剔,予人印象是有意對評論文章風格和寫法限下「前所未有的框架」,他一直以來都覺得情況很容易令人擔憂。

文章提到律政司「操檢控生殺大權,告或不告,從不主動解釋」。伍淑娟指出,律政司不需要交代檢控原因,是由來已久的慣例,很多時人們會說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便不方便評論,否則會損害審訊公平性。伍提到2019年後,律政司至少曾就兩個事件公開交代,包括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和初選案。

鍾沛權解釋,觀乎文章發布的時間,出現了不少具爭議性、令人疑慮的案件,予公眾印象是執法和檢控機關有雙重標準,甚至是政治政治檢控。伍淑娟質疑,若果公眾不知道律政司的慣例,便會接受了作者所指「從不主動解釋」。

就「法官如何獨立公正,都只能按劇本,穿起官袍戴上假髮演一台爛戲」,鍾沛權解釋,即使法官有多獨立和公正都好,如果法例本身有問題,由控罪開始直到定罪方法,法官都要依照該法例來作出裁決,「我甚至會話,作者有少少同情法官的角色」,因為他們「無可避免地要參與在這台爛戲」,所以不同意控方所講「合謀」的意思。

文章提及,警察犯案「由性侵女童案到詐騙宿舍案,法庭輕判,社會嘩然,律政司沉默是金」。伍淑娟則以男警余俊鑫性侵6名女童案件為例,指他起初被判監禁3年10個月,其後律政司覆核刑期,上訴庭改判監禁5年,更指該案嚴重,批評律政司理應把該案交付至高院審理。伍續引例指男警李德明隱瞞離婚霸佔警隊已婚宿舍達15年,被判囚4個月,緩刑一年。她質疑作者的寫法變相令律政司「食死貓」。

鍾沛權則回應:「評論文章就係咁」,乃基於作者對一連串事件的觀察而作出的判斷,不能自欺欺人的是當時社會上存在著批評聲音和疑慮。鍾又指,公眾對法庭判決有質疑,不代表律政司的決定不可被質疑,公眾不可以評論,發表相關意見亦不代表是煽動。

伍又問「律政司司長追殺政敵」中的「政敵」是指誰人。鍾指觀乎上文下理,可以理解為整個非建制派陣營。伍聞言指「好大範圍喎」,2019年區選中共有170萬人投票給非建制派候選人,「嗰啲人都會被追殺?」鍾指作者可能想表達對政治檢控的質疑。

伍追問:「(如果)我係非建制派,我咪俾佢(律政司)追殺?」、「(如果)我係非建制派都會俾佢(律政司)追殺,咁仲有法治嘅?」、「你係非建制派,你會唔會嬲呢?律政司話要追殺喎。」鍾解釋,「言論自由就係咁嘅一回事」,評論文章的作用是警剔和提醒政府,公眾有什麼質疑,如果該些觀點有很多人同意但是錯誤的,政府便要澄清和解釋,如果指控是正確的,政府更加要改善,「唔好錯落去。」

文章提及律政司「絕不手軟,可以覆核刑期,可以上訴再上訴,以法律程序纏擾到底」,鍾解釋過往有不少被告勝訴後,律政司隨即提出上訴或覆核,而區家麟是想質疑律政司用盡法律程序的權力。他認為這類文章正正要被容許發表,因為反映到市民的意見,讓政府知道有這些聲音。他繼而語帶怒氣地指,控方對相關文章逐句挑剔,「話佢煽動、話佢犯法,咁仲有咩評論文章可以發表呢?」伍回應指要視乎整篇文章內容,鍾聞言即指:「咁梗係成篇文章睇。」

就「人大常委守尾門,可以隨時『說明』、隨時『釋法』」,鍾沛權指過去每一次人大釋法均具爭議性,有的人認為釋法「一次都嫌多」,也有人認為釋法五次是太少,因此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

伍又質疑「識時務的國安法官們」的寫法是批評法官迎合人大釋法,「扮執行公義,圍威喂。」鍾指這句僅反映作者的判斷和擔憂。

伍續指,2019年起,每逢有法庭判決不利「藍營」,「黃營」的支持者便會出來批評;反之,當判決不利「黃營」時,「藍營」的支持者便會作出批評。她指雙方皆對法治信心特別低落,又舉例指示威者在高院外牆塗鴉、司法人員被「起底」、高院頒臨時禁制令等,顯示有人攻擊司法機構。

伍續指,在這樣的民情存在下,若有文章對司法機構作出不實無理的指控,很容易會削弱市民對法治的信心。鍾則認為假設有不實指控出現,政府應立即出來反駁。對於伍質疑文章的批評沒有提供事例,鍾解釋作者區家麟的評論是基於他對法例上和制度上的結構性因素的理解,而他想反映在此制度下執行法律的公職人員只能配合,「被動又好,主動又好。」

至於文章最後一句「一如緬甸軍政府喃喃念誦我依法我跟從憲法,騙不了世人,連自己也騙不了」,鍾解釋作者是以緬甸軍政府作比喻,很多當權者或政府所推出的法例是配合打壓及侵害人權,但「依法」不一定代表「法治」。

控方最後指出,文章想表達的是法庭「扮執行公義、扮有法治」,「呢台戲做得好爛、好渣」,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會引起市民對司法的憎恨。鍾不同意。

對於文章中「戰狼」一字的意思,伍淑娟引用區家麟另外兩篇文章〈戰狼的盛宴〉和〈戰狼培訓十二年〉,詢問鍾沛權如何理解「戰狼」。鍾指「戰狼」在不同作者的文章中有不同意思,而他理解區所指的「戰狼」是「好敵視西方、好排外、好高舉愛國主義、喜歡強調中國體制比西方優勝」,而區認為如果持上述觀點的人對中國制度如此有自信的話,便不應該懼怕批評或控制傳媒。

伍淑娟質疑〈戰狼的盛宴〉中提及的「恐懼批評」、「管你微信閑談」、「七不講」、「全面操控傳媒」和「由國家壟斷你的腦袋」,並沒有具體實例。鍾不同意,並指「七不講」對於很多長期留意中國的人來說「係常識」,在內地從事牽涉意識形態工作的人士亦會知悉如此限制。惟伍稱中央曾否認存在「七不講」。鍾堅稱有事實基礎,「對中國人來說是常識。」

伍又問鍾是否同意中國「對維權律師趕盡殺絕」。鍾反問:「你認為冇呢個事實?你挑戰中央對維權律師趕盡殺絕呢個事實?」伍沒有回應,僅再追問鍾:「你係同意中央對維權律師趕盡殺絕?」鍾回答:「我認為係有」,並指「呢一句句式,我認為絕對應該要接受,唔應該有審查」。
腦人家 2023-03-08 00:53:42
鄺球嗰單強姦又唔講吓?
SR 2023-03-08 05:50:01
暴動案着黑衫、帶螺絲批、帶遮、帶鹽水、在場各一年




審欣宜 2023-03-08 06:18:36
高可晴
E001系四季島 2023-03-08 07:18:03
喺屋企踢自己個仔果單好似自簽守行為
傻的嗎無極限 2023-03-08 07:20:30
緩刑一年
天滅巴勒斯坦豬 2023-03-08 07:21:22
咁梁天琦坐6碌又點計
大毒梟高可晴 2023-03-08 07:22:16
搞6件幻幻先5年
一件一伴連湯渣華都羨慕
真・女神嘉欣 2023-03-08 07:23:50
咪鬥數得多,我諗伍淑娟一隻手都數得晒
E001系四季島 2023-03-08 07:26:34
煽動就要坐
巴打甲 2023-03-08 07:32:22
逐句問要問到 2047?
話你呀 2023-03-08 07:35:04
叫佢解釋下做乜高可晴單案直頭唔告好過啦,有晒證據法官都講好大機會定罪,冇背景會唔會咁放生
執頭執尾 2023-03-08 07:40:59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區家麟所撰寫的博客文章〈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盤問。文章提及國安法條文中的「等」字容許「無限擴權」,「一個『等』字,如同讓律政司司長橫行,理由隨便編撰。」

伍淑娟指出,「等」字在香港其他法律條文中也有出現過,例如涉及索帶的陳俊傑終審上訴案,條文詮釋須符合「同類原則」。她質疑作者寫法令到讀者容易接受作者的觀點。

鍾沛權則指,作者是想表達《國安法》最初實施時,坊間對於法律如何演繹抱有疑慮,有的官員甚至指稱《國安法》凌駕本地法律,相關憂慮、警剔、批評和疑慮是存在。鍾沛權又指,國安法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人大釋法為最終決定,認為作者的觀點有事實基礎,亦可以「拎出嚟討論」。

伍淑娟質疑,閱讀相關條文須視乎上文下理(in context),事實上《國安法》並不存在擴權,讀者若果不懂法律,看過文章便會接受作者觀點,以為《國安法》無所不包、無限擴權和百搭。

鍾沛權反駁,這是觀點與角度問題,當時法庭和律政司有不少決定令人覺得有擴權,讀者不懂法律不代表其觀點是錯,可開放討論,不認為相關評論有意圖煽動憎恨政府和司法機構。

鍾沛權補充,主控官在過去多日審訊中對涉案文章逐句挑剔,予人印象是有意對評論文章風格和寫法限下「前所未有的框架」,他一直以來都覺得情況很容易令人擔憂。

文章提到律政司「操檢控生殺大權,告或不告,從不主動解釋」。伍淑娟指出,律政司不需要交代檢控原因,是由來已久的慣例,很多時人們會說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便不方便評論,否則會損害審訊公平性。伍提到2019年後,律政司至少曾就兩個事件公開交代,包括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和初選案。

鍾沛權解釋,觀乎文章發布的時間,出現了不少具爭議性、令人疑慮的案件,予公眾印象是執法和檢控機關有雙重標準,甚至是政治政治檢控。伍淑娟質疑,若果公眾不知道律政司的慣例,便會接受了作者所指「從不主動解釋」。

就「法官如何獨立公正,都只能按劇本,穿起官袍戴上假髮演一台爛戲」,鍾沛權解釋,即使法官有多獨立和公正都好,如果法例本身有問題,由控罪開始直到定罪方法,法官都要依照該法例來作出裁決,「我甚至會話,作者有少少同情法官的角色」,因為他們「無可避免地要參與在這台爛戲」,所以不同意控方所講「合謀」的意思。

文章提及,警察犯案「由性侵女童案到詐騙宿舍案,法庭輕判,社會嘩然,律政司沉默是金」。伍淑娟則以男警余俊鑫性侵6名女童案件為例,指他起初被判監禁3年10個月,其後律政司覆核刑期,上訴庭改判監禁5年,更指該案嚴重,批評律政司理應把該案交付至高院審理。伍續引例指男警李德明隱瞞離婚霸佔警隊已婚宿舍達15年,被判囚4個月,緩刑一年。她質疑作者的寫法變相令律政司「食死貓」。

鍾沛權則回應:「評論文章就係咁」,乃基於作者對一連串事件的觀察而作出的判斷,不能自欺欺人的是當時社會上存在著批評聲音和疑慮。鍾又指,公眾對法庭判決有質疑,不代表律政司的決定不可被質疑,公眾不可以評論,發表相關意見亦不代表是煽動。

伍又問「律政司司長追殺政敵」中的「政敵」是指誰人。鍾指觀乎上文下理,可以理解為整個非建制派陣營。伍聞言指「好大範圍喎」,2019年區選中共有170萬人投票給非建制派候選人,「嗰啲人都會被追殺?」鍾指作者可能想表達對政治檢控的質疑。

伍追問:「(如果)我係非建制派,我咪俾佢(律政司)追殺?」、「(如果)我係非建制派都會俾佢(律政司)追殺,咁仲有法治嘅?」、「你係非建制派,你會唔會嬲呢?律政司話要追殺喎。」鍾解釋,「言論自由就係咁嘅一回事」,評論文章的作用是警剔和提醒政府,公眾有什麼質疑,如果該些觀點有很多人同意但是錯誤的,政府便要澄清和解釋,如果指控是正確的,政府更加要改善,「唔好錯落去。」

文章提及律政司「絕不手軟,可以覆核刑期,可以上訴再上訴,以法律程序纏擾到底」,鍾解釋過往有不少被告勝訴後,律政司隨即提出上訴或覆核,而區家麟是想質疑律政司用盡法律程序的權力。他認為這類文章正正要被容許發表,因為反映到市民的意見,讓政府知道有這些聲音。他繼而語帶怒氣地指,控方對相關文章逐句挑剔,「話佢煽動、話佢犯法,咁仲有咩評論文章可以發表呢?」伍回應指要視乎整篇文章內容,鍾聞言即指:「咁梗係成篇文章睇。」

就「人大常委守尾門,可以隨時『說明』、隨時『釋法』」,鍾沛權指過去每一次人大釋法均具爭議性,有的人認為釋法「一次都嫌多」,也有人認為釋法五次是太少,因此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

伍又質疑「識時務的國安法官們」的寫法是批評法官迎合人大釋法,「扮執行公義,圍威喂。」鍾指這句僅反映作者的判斷和擔憂。

伍續指,2019年起,每逢有法庭判決不利「藍營」,「黃營」的支持者便會出來批評;反之,當判決不利「黃營」時,「藍營」的支持者便會作出批評。她指雙方皆對法治信心特別低落,又舉例指示威者在高院外牆塗鴉、司法人員被「起底」、高院頒臨時禁制令等,顯示有人攻擊司法機構。

伍續指,在這樣的民情存在下,若有文章對司法機構作出不實無理的指控,很容易會削弱市民對法治的信心。鍾則認為假設有不實指控出現,政府應立即出來反駁。對於伍質疑文章的批評沒有提供事例,鍾解釋作者區家麟的評論是基於他對法例上和制度上的結構性因素的理解,而他想反映在此制度下執行法律的公職人員只能配合,「被動又好,主動又好。」

至於文章最後一句「一如緬甸軍政府喃喃念誦我依法我跟從憲法,騙不了世人,連自己也騙不了」,鍾解釋作者是以緬甸軍政府作比喻,很多當權者或政府所推出的法例是配合打壓及侵害人權,但「依法」不一定代表「法治」。

控方最後指出,文章想表達的是法庭「扮執行公義、扮有法治」,「呢台戲做得好爛、好渣」,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會引起市民對司法的憎恨。鍾不同意。

對於文章中「戰狼」一字的意思,伍淑娟引用區家麟另外兩篇文章〈戰狼的盛宴〉和〈戰狼培訓十二年〉,詢問鍾沛權如何理解「戰狼」。鍾指「戰狼」在不同作者的文章中有不同意思,而他理解區所指的「戰狼」是「好敵視西方、好排外、好高舉愛國主義、喜歡強調中國體制比西方優勝」,而區認為如果持上述觀點的人對中國制度如此有自信的話,便不應該懼怕批評或控制傳媒。

伍淑娟質疑〈戰狼的盛宴〉中提及的「恐懼批評」、「管你微信閑談」、「七不講」、「全面操控傳媒」和「由國家壟斷你的腦袋」,並沒有具體實例。鍾不同意,並指「七不講」對於很多長期留意中國的人來說「係常識」,在內地從事牽涉意識形態工作的人士亦會知悉如此限制。惟伍稱中央曾否認存在「七不講」。鍾堅稱有事實基礎,「對中國人來說是常識。」

伍又問鍾是否同意中國「對維權律師趕盡殺絕」。鍾反問:「你認為冇呢個事實?你挑戰中央對維權律師趕盡殺絕呢個事實?」伍沒有回應,僅再追問鍾:「你係同意中央對維權律師趕盡殺絕?」鍾回答:「我認為係有」,並指「呢一句句式,我認為絕對應該要接受,唔應該有審查」

應該叫伍直接問陳光誠
葉啟灝大後台 2023-03-08 07:45:39
數咁多,伍就會話證明你仇警
獸面人心 2023-03-08 07:51:10
條仆街仲要喺保釋期間再去性侵
由佢啦~ 2023-03-08 07:57:08
喺審訊過程中,完全感受到以言入罪既邏輯混亂,同控方點樣去扭曲去屈人
以前未有條割安法未知會係咁
而家見到真係好嬲同覺得真係cls,特別係睇到隻臭西檢控官講既野
如果咁都入到罪,就係香港法庭自己話比全世界聽,香港法治同支那一9樣
利物哂大浦 2023-03-08 07:58:56
大家千祈唔好喺度屌姓伍嗰位低能,否則又犯煽動罪
宣傳難 2023-03-08 08:20:07
摻過翻印度 2023-03-08 08:26:27
咁先5碌直頭輕判
除暴go 2023-03-08 09:16:03
律政司不需要交代檢控原因,是由來已久的慣例,


哇屌你老母
好有說服力
吹水台自選台熱 門最 新手機台時事台政事台World體育台娛樂台動漫台Apps台遊戲台影視台講故台健康台感情台家庭台潮流台美容台上班台財經台房屋台飲食台旅遊台學術台校園台汽車台音樂台創意台硬件台電器台攝影台玩具台寵物台軟件台活動台電訊台直播台站務台黑 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