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推算每日全港每7人便有1人深受裝修噪音滋擾,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禁止住宅裝修時使用10公斤以上撞擊式破碎機,即俗稱電炮,而10公斤以下的破碎機需先向環保署呈報,並於指定5日內朝9晚6內完成:同時限制撞擊式鑽孔機的使用時間。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今日(27日)於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表示,其立法會的辦公室深受噪音影響,又指不少住戶每次投訴處理需時,執法人員抵達時,工序已完成,當局難以執法。

田北辰亦擔心當局執法有困難。(資料圖片)
新民黨議員陳家珮亦指,市民難辨噪音高低,憂慮搜證有困難。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回應指,除環保署負責噪音條例執法外,食環署及治安執法部門亦能檢控,而環保署設有24小時投訴熱線,人員會於非辦公時間執法。
陳家佩則擔心執法舉證有困難。(資料圖片)
議員謝偉銓則關注責任問題,裝修違規問題會波及業主,擔心「殺錯良民」。環保署署長徐浩光表示,違規應由主要承辨商負責人負責,至於業主是否「上身」,則要視乎當時證據而判斷。

謝偉銓指裝修違規問題會波及業主(資料圖片)
環保署助理署長(環境評估)曾世榮亦稱,並非以聲音分貝高低執法,若使用者在合法指定以外時段使用,即屬於違法。曾又說,舉證上只需要有大廈管理員聽到噪音、破碎廢物佐證,「執法人員再摸摸部機(破碎機)是暖的」,便能執法,並稱定額罰款1.5萬元下,人員能同日多次就違法行為罰款,加強執法效率及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