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健問及,《立誌》標明「經典作品回顧」,為何該些作品是經典。鍾解釋,純粹是同事挑選出特別有效果、有反應、讓讀者較深刻的作品,他尊重他們選擇。伍淑娟指是「代表你哋立場」,鍾回應只是反映《立場》在嚴肅報導外「仲有其他面向嘅內容」,包括有諷刺意味、針砭時弊的政治漫畫創作。
伍淑娟其後提及,於7.21圖片發布的12月8日,民陣舉行國際人權日遊行,有80萬人參加,並使用「魔警橫行」等橫額,當晚有人於終審法院縱火。伍續問,當時社會氣氛熾熱、大家已「㷫烚烚」,12月8日發布該張圖是否「火上加油」?鍾指無法判斷,因對伍所指背景無印象,亦不確定圖片發布時間。
伍續指,江永祥高級警司一圖於事件翌日、12月9日發布,再問會否認為是「火上加油」,傳媒應「收斂吓」,不應發布具煽動性圖畫。鍾重申政治漫畫通常針對當權者,諷刺政府「做錯嘢」、反映民情對官員行為的觀感等,「意在言外」,以藝術表達共鳴或會心微笑的效果,而該圖只是獨立配合江稱警員一時疏忽的新聞,與伍提及的背景無直接關係,「唔覺有咩火上加油。」
伍再問鍾,是否認為「去到一啲好極端嘅情況、社會好唔穩定嘅情況,就應該收斂吓?」。惟鍾反駁指自2019年6月開始,雖有示威者造成破壞,及有激進如昨日的「V小隊」,但一直認為社會未去到「好唔穩定」,會「斷崖式」惡化下去的情況,重申與外國暴亂比較,香港社運較剋制,社會仍能如常運作,「可能你所謂穩定同我所謂穩定嘅理解幾唔同啦」。鍾又強調,不滿情緒未得疏導,不代表傳媒報導反映社會情況或創作政治漫畫,就會導致「一觸即發」,強調該些不滿源自更深層矛盾,「我唔覺得我哋做嘅嘢可以做到煽動。」
鍾又主動提起,控方曾稱《立場》帖文的留言反映讀者被煽動,但他認為只是反映民情民意。伍指會「多一個平台畀佢哋講」,鍾答「佢哋都去警方平台留言,你唔可以話警方發帖係有意圖煽動啲人批評法官啦」,旁聽席發笑。鍾續批評控方邏輯,指「你開案陳詞成日有啲叫不言而喻嘅講法呢,你唔可以話A同B同時存在,就話A引致B,咁邏輯唔係咁㗎嘛」,又說「唔可以2019年持續有衝突,就將個衝突歸咎於傳媒嘅煽動,個社會問題唔係咁簡單囉」,指若過去大型社會運動是由傳媒或外國勢力煽動,並不會有此形態。
伍此時提及何桂藍專訪帖文下,有留言稱「呢場運動冇咗記者點成事」,又指記者是「手足」,問鍾認為該種情緒是否正確。鍾苦笑指該句話有很多演繹,「可能你最後都想指向話,好大程度傳媒引致緊成場運動」,但重申過去香港大型社運均因自由或公民權被影響而爆發,「我哋要面對呢個真正嘅原因」,「如果你純粹想歸咎於傳媒操作出嚟、煽動出嚟,我只可以講一定唔係咁嘅一回事,一定唔係我哋《立場新聞》可以煽動到出嚟。」
至於2019年9月1日,《立場》發布寫有「721」和「831」的圖畫,當中的「1」字分別顯示手持藤條和警棍。伍淑娟指9月1日有「和你飛」堵塞機場,「8.31未調查㗎嘛,但9月1日你哋已經將佢歸納咗警方導致有咁嘅事。」鍾解釋當時有清楚畫面顯示市民跪地求饒仍被警員施以武力,故該圖是質疑警方無向7.21攻擊市民的白衣人執法,但卻在8.31向無威脅市民施武。他指配圖有事實基礎,重申公民行動「唔係任何人三言兩語可以煽動到出嚟」。
鍾又提及,控方似乎有個假設,即香港的公民資訊來源很有限,是「好無知、好容易受煽動、知識好有限」的一類人。惟他直言傳媒「唔會假設啲公民係動輒咁易受到煽動迷惑」,而是假設公民有理性、對作為公民的責任和權利有認識,可透過言論自由空間互相辯論,達成對社會有利的共識。故就該圖,他沒有考慮會否對9.1的事件火上加油,「我唔覺得嗰日嘅事件會掣肘住我,或者自我審查某啲內容唔去發布。」
至於2019年9月26日的配圖,顯示「HongKongers」問「talk?」,而「Carrie」的「talk」則砌成槍的形象,文字描述指林鄭當時進行「社區對話」,警方在場外嚴陣以待,攜大型裝備箱子,又有多款彈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