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5 佢34 我地有個7歲既女
當年18歲意外有咗,同男朋友拍咗拖2年,諗住叫有感情基礎,所以就簽紙結婚,亦生左呀女出黎。當年以為自己算幾幸福,因為生左呀女我都有繼續讀書,起碼叫有張沙紙。
點知結左婚4年,我前前後後發現老公有搵PTGF,佢亦都認左。其實我真係好唔明,因為我地生咗呀女之後都有keep住有做,所以我諗唔係點解佢要出去搵PTGF。我問佢,佢話因為壓力太大,所以就出去搵。
爸爸雖然唔係神隊友,但起碼踢下都肯郁。而且轉工之後多左時間陪我地,星期六日都可以陪到我地出街行下玩下。所以頭一二三次我有原諒佢出去滾,因為我想比一個完整家庭比呀女成長。但我有講明,如果再有下一次,頭家就散。
我地經濟唔算好好,叫做有2餐溫飽。但佢再衰多範,鐘意賭錢,仲衰到賭外圍。最後輸左差唔多成五十萬,要找數既時候就問我借錢。我淨係借比十萬比佢,其餘我問銀行同財仔借,而家都仲還緊。
到左上個月,我覺得佢有啲奇怪所以係佢電話裝左GPS。有一晚約左佢屋企人食飯,點知佢就話唔黎,因為要做野。我見佢GPS跟本就唔係工作地點附近,所以我決定去會一會佢,睇下佢係咪又出去滾。出到去發現佢係酒店樓下食緊煙,即使我無見佢同女人一齊,我都好嬲好嬲,同佢講離婚。
佢喊哂同我講,佢同條女無做到,叫我唔好離婚。佢話佢比我鬧完就無再出去滾,佢話今次係出去同朋友食飯。
我當今次真係食飯,但我真係原諒唔到佢之前既所作所為,所以好想離婚。但唔知呀女點處理好,好驚同佢講完會有陰影。定係我應該繼續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