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 於獲贈優越理財「全面理財總值」獎賞時,合資格客戶必須仍然持有有效之優越理財。倘合資格客戶於獲贈獎賞時取消上述優越理財或轉換為非優越理財戶口,本行將保留權利從合資格客戶於本行開立之任何戶口扣除相等於已贈送之獎賞價值金額,而無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