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 23 歲送貨員被指 2021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呼籲網民參與「平安夜革命」,又在「連登」形容中央及港府是「匪類」,呼籲網民「報仇」,他早前承認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煽動罪,周二(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1 年。
法官陳廣池指,不明被告為何弄到如此境地,指一個善良單純的年輕人,在網上平台卻變成嗜血、無情和歹毒的暴力推手,又指志同道合的人在網上同聲同氣,互相鬥兇狠和自吹自擂,造成惡性循環。
辯方今早求情時指,被告自幼患自閉症,人際關係不佳,以為在網上發表評論可獲認同,「刷存在感」,令自己有存在價值。法官陳廣池聞言稱「就係咁先恐怖」,指志同道合的人互相吹噓炒作,更容易產生孤狼。 由於控辯雙方同意修改案情,法官押後至下午判刑。
法官下午判刑時指,被告呼籲網民參與「平安夜革命」,當日最後沒任何示威活動,可能是因為有其他原因,導致活動未能成事,他不想去推測。他認為,被告「視《國安法》為紙老虎」,批評是明目張膽,視法紀如無物,又指被告患自閉症,並非推說為不清楚法律後果的辯解,須以嚴刑重典,對所有人當頭棒喝,提醒大家網絡非無法無天,任人大放厥詞的地方。
法官指,本案是在 2019 年社運後出現,考慮被告並非政治人物和他發布的帖文內容,加上認罪、患有自閉症等因素,酌情減刑,最終就 4 罪共判囚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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