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學校圖書館管理員的36歲男子2019年於Telegram群組呼籲破壞店舖「360」,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今(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兩星期。裁判官劉淑嫻表示,被告煽惑他人「裝修」店舖,實際上沒有執行計劃,加上本案發生逾3年才帶上法庭,「可能對被告及其家人造成壓力,實際情况不理想」。
辯方今午進一步求情稱,被告一直奉公守法,經常參加義工服務,而涉案群組人數不多,被告的煽惑文字影響力有限,沒有引起廣泛討論。辯方提及,被告的妻子早前驗出直腸腫瘤,並確診癌症,冀法庭輕判。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指,被告曾在群組提議破壞店舖「360」,事前沒有預謀,只是回覆別人的信息,但社交媒體的威力甚大,採納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減至4個月。劉官認為無證據顯示控方延誤檢控,但指本案事隔約3年才帶上法庭,被告家人亦會承受壓力。故此,劉官在認罪扣減後進一步減刑,被告判囚兩個月兩星期。
案情指,被告在「香港全民議政會公海」Telegram群組討論。2019年10月,群組有人談及明確目標是「裝修」,被告則說「唔贊成搶店舖360,火攻會影響到其他舖,水攻啲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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