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年底,旅行團領隊區永祥帶團到菲律賓馬尼拉,有馬來西亞團員行李搜出三十公斤冰毒,區永祥和團員黃銓明,以及另外九名馬來西亞人被控運毒,全部判處終身監禁。
時任港督彭定康曾親自到菲律賓,要求當局覆核。菲律賓最高法院最後判區永祥及黃銓明上訴得直,兩人監禁四年多後,1996年獲釋回港。
區永祥表示:「很開心可以無罪釋放,回到香港。」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當年參與營救區永祥,指菲律賓拘捕、搜證和審訊過程混亂,存在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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