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ues?
R&B 全寫 rhythm and blues
R&B 這個字,是1948年由Billboard雜誌的編輯Jerry Wexler說出來的(他1953年也加入了Atlantic Records製作唱片),在之前是更具歧視性的Race Music(種族音樂),而Race Music就是R&B音樂,不是Ray Charles創建的,更不是陶喆王力宏周杰倫那種才叫R&B。時至今日我們會將R&B當作一種統稱,那就是從Blues一路發展下來的「黑色」脈絡,所以說,Funk也是R&B、Motown也是R&B、Soul也是R&B,甚至更早的Rock ‘N’ Roll也是R&B的支線(R&B+Country的借用變種,後來又延伸到英國去發展),R&B是一整個的,只是有不同時代的R&B而已。台灣樂界大多會將R&B簡化為那種轉音唱腔,或是一些特定的節奏等,某種程度上來說都算是斷章取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