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報的納税人
倘若你認為自己需要課薪俸税、利得税或物業税,但
除非你已經收到報税表,否則你應在該課税年度完結後的四個月內,以書面或傳真税務局要求發給報税表。並在信中詳列下述各項資料。
你的姓名、香港身分證號碼、通訊地址、日間聯絡電話號碼和
1. 受薪人士 -你現時僱主的全名和商業登記號碼,如果你是知道的話。倘若你有一份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長俸報税表,請提交一份副本以便查核。(你可利用IR6167 表格作出通知。)
2. 業務經營人士-你所經營業務的名稱和商業登記號碼。(你可利用IR6168 表格作出通知。)
3. 物業業主 -有關課税年度、差餉估價編號和物業地點。(你可利用IR6129 表格作出通知。)
https://www.ird.gov.hk/chi/tax/ind_ft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