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的8月9日,適逢七月鬼節,過百名市民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附近集結燒衣。2名男學生參與燒衣,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案件今在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認為兩人身上沒有其他示威物品,其中一人只身穿「街坊裝」,兩人只參與燒衣;再考慮兩人均有良好背景,判兩人監禁10星期。
梁和洪的勞教中心報告均顯示,兩人因為身體狀況,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梁文傑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受案件影響停學一年,但仍然積極面對生活。被告過往雖然曾經參與其他社會運動,但都以合法形式表達意見,今次只是單一事件。
被告亦積極投入義工工作,他在疫情期間曾參與抗疫義工,未來亦希望服務社會。辯方表示,被告將在9月開展新學期,展開人生新一頁,希望可以重返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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